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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立案申请书十篇

刑事立案申请书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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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立案申请书【篇1】

刑事立案监督申请书一篇

申请人:李xx,女,汉族,1976年7月25日生,住四川省开江县任市镇水响滩村4组4号。身份证号码51302319xxxx258024。联系电话:186231x70x8。

被申请人: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区分局。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小龙坎新街43号。联系电话:63755190。

法定代表人:陈江渝。职务:局长。

请求事项

请求监督被申请人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对程xx以涉嫌诈骗罪立案侦查,追究其犯诈骗罪的刑事责任。

事实及理由

2014年7、8月份左右,申请人去成都装修房子,程xx(男,汉族,1965年7月11生,身份证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中区江沱乡柱望村6社3号,身份证号码51102119xxxx110496。联系电话:135x7963x77)通过微信“附近的人”的功能添加申请人为微信好友,并主动与申请人在微信上聊天。程xx问申请人是做啥子的,申请人毫无戒心地说在重庆开宾馆,现在在成都装修房子。通过聊天,程xx了解到申请人离婚单身的情况,于是他说他也是单身,提出要跟申请人耍男女朋友,并谎称他叫程健,吹嘘自己是做工程的老板,有四个大工程在做,规模很大,每次给手下的工人发工资就是几百万。他还谎称自己有六套房子,成都三套,内江三套,车子两台,奥迪一台,丰田一台。开始申请人不同意,后来在程xx的再三“恳求”下,在考虑到双方都是单身以及程xx吹嘘的经济条件不错,就同意了跟他交男女朋友。2014年10月1日,程xx提出到内江见面,要申请人顺便看望一下他生病的父亲。当日申请人出于进一步了解程xx以及看望他生病的父亲的目的前往内江,程xx将申请人安排到一家住户住宿,并告诉申请人该住房是他本人名下的房子。当晚,在程xx甜言蜜语、软泡硬磨下,申请人与其同居。

后来程xx见申请人对其前面所说的,深信不疑,又是那么爱他,觉得时机成熟,自2014年10月20几号起,便以由于甲方不及时支付工程款,工地上缺生活费、工人发不起工资,全部罢工、工程需要周转资金、以及他本人欠高利贷被劫持了给对方付钱放人等种种理由理由数次要申请人给他凑钱,并说以后收到工程款了就还给申请人,还许诺收到钱后给申请人买车。由于申请人缺乏防范之心和警惕性,都信以为真,基本上都按程xx的要求给他凑钱。至2015年7月份,通过柜员机打款和给现金的方式,给他借钱共计100万元左右。前几次,程xx谎称自己银行卡和身份证丢了,又不在工地,要求申请人把款打到他工地管理人员曾伟、邓明忠等账上。后来有一次程xx要求把款打到程xx的账户上,他说他现在用的身份证名字是程xx。申请人问他是怎么回事,他说程健是成都户口上的名字,程xx是他死去的堂哥的名字,为了老家拆迁补偿就借用了他堂哥的名字。申请人由于无知,就相信了他的话,以后几次都把钱转到了程xx的账户上。前述被骗款项,主要是通过沙坪坝天星桥处建设银行打款转账的,主要来源于申请人转让宾馆,出售重庆的房产、信用贷款、抵押成都房屋贷款,向朋友借钱。

后来申请人渐渐觉得程xx说的话越来越可疑,就提出要求去他的工地看看,他总是以种种借口不让申请人去。申请人要求他说出工地的名字和地点,他总是搪塞支吾不肯说。后来,申请人去查了一下他开的那辆奥迪车和前述申请人住宿的那套房子,发现根本不是他所称的是他的。申请人发现自己上当受骗,便找他还钱,开始他还说过几天就还,过几天就还,后来干脆不接电话,躲起来。申请人遂向沙坪坝天星桥派出所报案。经查,程xx是刑满释放人员,有过盗窃、诈骗、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前科记录。

程xx谎称自己是做工程老板,自己有车有房,经济条件不错,以耍男女朋友为名,骗取申请人的信任,编造工地地上缺生活费、工人发不起工资,全部罢工、工程需要周转资金、以及他本人欠高利贷被劫持了给对方付钱放人等种种虚假事实和理由,要求借款,设计圈套,骗取申请人钱财100万元左右,完全符合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财物的诈骗罪的规定,应追究其诈骗罪的刑事责任。

申请人于2015年9月8日向沙坪坝区天星桥派出所报案,控告程xx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非法占有目的,骗取申请人财物100万余元,要求以诈骗罪立案侦查,追究其刑事责任。被申请人忽视申请人陈述的被程xx诈骗的经过、事实,相关证据、程xx的数次犯罪前科记录以及申请人遭受的巨大经济损失,不做任何相关调查,仅向犯罪嫌疑人程xx发一条要求程xx接受配合调查的短信了事,被申请人便于2015年9月24日,作出沙公不立字【2015】57号不予立案通知书,草率地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申请人不服该决定,向被申请人申请复议。2015年10月28日,被申请人作出渝公沙(刑)复字【2015】9号复议决定书,撤销沙公不立字【2015】57号决定。

申请人去被申请人处领取复议决定书时,被申请人的办公人员当场告诉申请人说:“李远秀,程xx一无所有,根本没承包什么工程,你的钱要不回来了。”这足以说明申请人控告属实,被申请人也明知犯罪嫌疑人程xx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了申请人巨额财物,涉嫌构成诈骗罪。然而,被申请人极端不负责任,不依法履行立案侦查的法定职责,先是对申请人的控告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然后复议撤销不予立案的决定,却又拒不立案侦查。

为伸张正义,将逍遥法外的罪犯程xx绳之以法,避免其继续骗财骗色,作奸犯科,危害他人,特依法提起刑事立案监督申请,请求请求监督被申请人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对程xx以涉嫌诈骗罪立案侦查,追究程xx犯诈骗的刑事责任。

此致

刑事立案监督申请书二篇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单位职务、住址、联系方式。)

被申请单位:公安局分局

申请事项:恳请贵院依法行使立案监督职责,依法纠正被申请单位在审查处理涉嫌案刑事立案过程中的违法不予立案的行为,敦促被申请单位依法立案。

事实理由:

(事实经过,略)

【苏义飞律师提示:论述申请人向被申请单位举报某刑事案件的报案经过,以及该办案单位接报案的过程,指出其中的办案单位在办案过程中存在的违法办案行为。】

报案人认为,被举报人的行为已经涉嫌构成罪,但是被申请单位却,即做出不予立案的决定。申请人认为被申请单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肯定贵院依法行使立案监督权,责令被申请单位对涉嫌案立案侦查。

此致

 xxx人民检察院

刑事立案监督申请书三篇

申请人:谢雪枚,女,55岁,汉族,湘潭市人,住湖南省湘潭省市雨湖区长城乡高坪村湘衡路328号附1号。

身份证号:430311195912******      通知电话:18711308347

被申请人:湘潭市公安局雨湖公安分局

法定代表人:局长:陈静              通知电话:15707320567   

地   址:湘潭市雨湖区熙春路19号。

被申请人:湘潭市公安局雨湖分局长城派出所

地   址:320国道潭邵路旁湘潭市雨湖区长城乡砂子岭

负 责 人:原任该所长李波  通知电话:15807327775;现任教导员:张亦通知电话:13807328990

嫌疑人:蔡铁江,男,47岁,汉族,湖南省湘潭市人,住雨湖区长城乡高坪村湘衡路326号附1号。

身份证号:430311196705*****      通知电话:13875295489

一、案情简介:

事发还是在2010年6月29日17时许,申请人在案发自家地坪前追问自己耕种了30余年的菜地被被告人不法卖给他人得款后不给钱的事,未等申请人把话说完,嫌疑人就声称“就是没有给你这个野家伙……。(指申请人的丈夫李冬良户籍不在本组)眼看嫌疑人大揺大摆的边骂边走离去,就拖着他评理时,不料就遭他拳打脚踢、踩之时,女儿李纯报警解救,送往湘潭市法检医院抢救治疗,经湘潭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法医学鉴定结沦:“被鉴定人谢雪枚所受损伤构成轻伤(属轻伤中程度较重的)”后。经潭洲司法鉴定所法医学鉴定:“被鉴定人谢雪枚所受损伤构成捌级伤残,”依照《刑法》第234条之规定,嫌疑人构成犯故意伤害罪后,申请人立即呈请公安机关予以立案、侦查。

二、祸起长城派出所所长李波对此案的不法处理:

祸起案发5年的当时长城派出所办案民警不给予立案侦查,致使投诉人多次请求市公安局法制办、分局局长赵胜平等领导给予督办,确都已指示“必办”。可是,遭遇长城派出所时任所长李波、教导员张亦不但不按市局、分局领导的指示承办,倒还暗中指使办案民警和在所接待民警次次都以所长调换;所长、学习去了;当时的办案人不在,如今的办案人不熟悉案情等种种借口搪塞、推诿。更恶劣的是,李波在有着市局的督办指示之下还谎称:“要等上面的指示,我们才会立案侦查……”。

申请人被迫再又多次请求市局、分局给予督办,又遭李波在有证不用的事实面前,却以证据不足,至今不予立案侦查,并且分别在2013年8月23日,以雨湖公安分局的名义认定“蔡铁江没有故意伤害谢雪枚的犯罪事实,”作出雨公(长)不立字【2013】0011号的不予立案通知,申请人为此不服,且又申请复议及请求雨湖人民检察院督办,至今也是杳无音信。

在申请人强烈要求之下,在2013年10月25日,李波组织了长城乡司法所、双方及无权刑事处理权的现任村长彭海江(被告人的表亲),双方的组长进行了一次“走过场”的调处未果后,申请人又只好无数次的恳请市局、分局领导给予高度重视后。李波在2013年11月7日仍旧以雨湖公安分局的名义认定“蔡铁江没有故意伤害谢雪枚的犯罪事实,”的证据,再次作出《复议决定书》雨公(长)刑复字【2013】0004号的不予立案通知……。

申请人极其不服,再又无数次的恳请市局、分局局领导给予高度重视,督查督办后,在2014年02月21日,以雨湖公安分局的名义,就作出了雨公(长)刑复字【2014】001号复议决定书“经审查,认为不予立案的理由不充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之规定,撤销雨公(长)不立字【2013】0011号的不予立案通知书,继续调查”。后至今杳无音讯。只是在此期间被李波以帮助申请人推荐法律援助律师免费代理,到法院“自诉”为名,强加“民事和解”而拒之门外。

申请人被迫于2014年5月28日走访湖南省涉法涉诉联合接访中心和湖南省公安厅对此投诉后,执“批示”,找到市局及分局后,李波害怕包庇涉嫌犯罪的蔡铁江一事暴露,就指派教导员张亦带领5人到投诉人家里声称:来人周某某是法院的,某某是检察院的,某某是长城乡政府的领导,某某是有名的律师……强加“蔡铁江没有故意伤害的犯罪事实”,只能民事调解”。且还指责、训诫申请人不应该到省里、市里去告告我们领导的状……。由此可见、不难看出,湘潭市公安局法制办、原任雨湖公安分局局长赵胜平、长城派出所所长李波联邦对这起很明显的刑事案件,对触犯了刑法的犯罪嫌疑人蔡铁江故意不予刑事打击,让其逍遥法外的包庇,完全是湘潭市公安局雨湖公安分局长城派出所所长李波和教导员张亦利用职权、工作便利,在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蔡铁江没有故意伤害谢雪枚的犯罪事实,”就是凭手中“权力”、工作便利,恶意庇护犯罪嫌疑人蔡铁江,强加为民事纠纷,胆大妄为无视省公安厅、省人民政府信访局领导的批示;无视市公安局领导的多次批示的严重渎职犯罪……。

依照《刑法》的第234条之规定,犯罪嫌疑人蔡铁江已构成犯故意伤害罪。也完全符合故意伤害罪需要满足的条件:故意伤害行为根据伤害后果不同,分为轻伤、重伤与伤害致人死亡三种情形。故意伤害罪必须造成轻伤以上结果。更符合以下条件:

1、主体,根据刑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2、客体。故意伤害罪侵犯的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利。故意伤害罪是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其结果表现为给他人身体造成伤害。故意伤害罪只以侵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利为客体要件,有无造成他人死亡即给他人生命权利造成损害,并不影响犯罪的成立。

3、客体特征。故意伤害罪在客观方面须要有伤害行为。伤害即非法损害他人的身体健康的行为。

4、主观特征。故意伤害罪在主观上表现为,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使他人身体受到伤害,并且希望或者放任伤害结果的发生。亦即,故意伤害罪既可由直接故意构成,也可由间接故意构成。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组织、单位、个人的侵害,维护法律的尊严,特依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刑事立案监督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的第四条“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行政执法机关,认为公安机关对其控告或者移送的案件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受理并进行审查。”之规定,恳请人民检察院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犯罪嫌疑人蔡铁江故意伤害申请人李尉平一案给予立案监督,让一起为10元钱的买卖而令人发指的故意伤害事件,真相大白。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让群众在每个案件中都能感到公平正义。,为打击犯罪,申请人只好依法再次向贵院紧急申请,恳请领导给予高度重视,督查督办,查处湘潭市公安局、雨湖分局的有关主管领导;特别是时任长城派出所所长李波、教导员张亦枉法庇护犯罪嫌疑人,损害投诉人的合法权益而严重渎职的法律责任,并责成火速立案侦查,将犯罪嫌疑人蔡铁江抓捕归案。令其刑事附带民事的经济损失赔偿。

刑事立案申请书【篇2】

申请人:张光辉,男,汉族,住四川省双流县黄水镇

请求事项

请求贵局依法对张燕琼、张东莉、张啸宇等人刑事立案,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事实与理由

送我到黄水医院救治,医生诊断为脑部血管断 裂需向上级医院救治,随后转院到县医院,在途中本人昏迷。经双流县医院诊断为脑震荡、头皮挫裂伤伴随头皮血肿、全身多处软组织擦挫伤。张燕琼等人的`行为令在场的百姓无不恐惧,他们两名请求公安机关严惩凶手。申请人认为张燕琼等人主观上有犯罪的故意,在客观上也实施了伤害的行为,并且导致被害人严重受伤的后果,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

综上所述,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还百姓一个安全的生活环

境,申请人特请求贵局对张燕琼等人涉嫌故意伤害罪的的行为依法予 以刑事立案侦查。

此致

双流县公安局

申请人:

二0一*年九月二十五日

刑事立案申请书【篇3】

申请人:XXX公司,住所地:xx市XXX路XXX号,电话:XXXXXXX。

请 求 事 项

请求贵局依法对xxx涉嫌诈骗犯罪进行刑事立案,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事实和理由

2015年10月13日,经XXX极力推荐,XXX公司(以下称XX公司)的法人XX与XX(以X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XX六建)的名义与签订了一份XX市城市居民运动休闲中心的《工程联营合同》,合同中约定,由XX公司作为合同乙方,以自筹资金的方式,负责XX市城市居民运动休闲中心的全部建设工作(合同甲方在合同中称“……项目建设手续齐全,已经具备开工条件)。

双方签订了上述《工程联营合同》后10月15日,应XXX和XX的要求,申请人XX公司汇出了壹佰万元第一笔工程保证金(款项转入的却是XX六建广西分公司的账户),不久之后的2015年11月11日,第二笔壹佰万元工程保证金,也汇入了XXX任法人的XX富源置业有限公司账户。

申请人川建公司缴纳了上述的工程保证金之后,201X年X月,开始进入工程现场,展开了一小部分项目设施的施工,而不久,正当申请人的大型机械准备入场,全面铺开之际,就被XXX以一些施工手续未办齐为由,强行全部停止了申请人的项目施工,同时更令申请 人尤为震惊的是,XX市城市居民运动休闲中心项目直至2016年5月,才开始正式的项目招投标(开发建设)。

诧异之时,申请人XX公司通过不断收集材料和信息,总算发现了XXX涉嫌诈骗犯罪的端倪。

1、对于XX城市居民运动休闲中心项目开发建设,XX和XX六建并未中标,可以肯定其不是合法的项目开发建设中标者。

2、XX代表XX六建在与申请人签订XX市城市居民运动休闲中心的《工程联营合同》之前的2014年12月17日,就已经以XX六建的名义与XX国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签署了一份XX市城市居民运动休闲中心的《联合开发协议》,而签署这两份合同(协议)的XX,至今都没有任何事实和证据证明,其已经得到所代表的XX六建正式(事前事后)的法律授权或追认。同样,没有得到XX六建正式授权的XXX却堂而皇之的以XX六建的名义与得到XX六建正式授权XX签订一《XX市城市居民运动休闲中心项目权责承包合同》的补充协议书,让XXX任法人的XXX富源置业有限公司担任XX市城市居民运动休闲中心项目的运作公司。

3、XXX通过一些关联公司(XX六建XX分公司)和关联人(XXX)的账号,骗取了申请人XX公司的XX市城市居民运动休闲中心项目工程保证金贰佰万元。

综上所述,XXX以非法占有他人合法财产为目的,通过虚假中标工程、虚假授权、虚假订立建设合同等方式骗取申请人的巨额财产占为已有,已经给申请人造成重大财产损失,严重侵害了申请人的合 法权益,XXX的卑劣行径是诚信社会所不能容忍的,其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申请人认为XXX犯罪主观故意明显,也有实际存在的犯罪事实且非法获取了利益,其行为具有明显的社会危害性,触犯了《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犯有诈骗罪。

综上所述,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特请求贵局对XXX涉嫌诈骗的行为依法予以刑事立案侦查。

此致

XXX市公安局

申请人: X年X月X日

另:此申请书并送XX派出所

刑事立案申请书【篇4】

标题:刑事立案申请书

【】

近年来,社会治安形势日益严峻,各类犯罪活动层出不穷。为了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刑事立案申请书的重要性日益凸显。本文将从立案申请书的定义、具体内容以及写作要领三个方面,详细探讨刑事立案申请书的撰写方法及注意事项。

【正文】

一、刑事立案申请书的定义

刑事立案申请书是指检察机关或其他行政执法机关依据犯罪嫌疑人的违法行为事实和证据,向法院申请立案的书面材料。它是刑事立案程序中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案件是否能够被正式受理,对案件的查证和审理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二、刑事立案申请书的具体内容

1. 基本信息:申请人的姓名、单位、职务等基本信息,以及案件的基本情况,包括案发时间、地点、主要犯罪嫌疑人等。

2. 案件事实:详细描述犯罪嫌疑人的违法行为,包括犯罪的手段、目的、结果,以及造成的社会危害和人身伤亡等。

3. 证据材料:列举证据种类和证据名称,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等,确保申请材料的可信度和具体性。

4. 法律依据: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犯罪嫌疑人触犯的具体罪名和罪名成立的证据依据。

5. 申请意见:明确申请人希望法院作出的处理决定,包括是否立案、对犯罪嫌疑人的惩处建议等,同时可以附上为监督和指导案件审理提供的相关意见和建议。

三、刑事立案申请书的写作要领

1. 确保准确性:案情描述要详实、准确,证据材料要真实、可靠,避免主观臆断和对事实的夸大和缺漏。

2. 逻辑清晰:结构合理,逻辑前后衔接紧密,方便法院的阅读和理解,使法官能够尽快对案件进行初步审查。

3. 语言简练:书面表达要简明扼要,避免冗长的叙述和重复信息,提高材料的可读性和效率。

4. 合法合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证据要求,确保材料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涉及违法行为和侵犯他人权益。

5. 注意格式:按照法院的规定和要求进行格式的书写,正确填写相关表格和申请书,使申请材料更加规范和专业。

【】

刑事立案申请书是刑事立案程序中的重要一环,它的撰写质量直接影响到案件的立案与否以及审理的顺利进行。在撰写时,应该遵循准确性、逻辑清晰、语言简练、合法合规和注意格式等原则,以提高立案申请书的质量和效率,维护社会公正,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刑事立案申请书【篇5】

申请人:X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

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请求事项:

请求贵局依法对黄某的涉嫌职务侵占行为以及票据诈骗行为进行刑事立案侦查,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事实及理由:

2008年1月,黄某通过各种形式取得申请人XXXX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的信任并承包XXXXXXXX基础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开展相关业务。为防止黄某在开展业务过程出现任何有损我司或客户合法权益的情况,我司只授权“黄某在接受我司的委托下洽谈相关业务”,且在工商部门办理了工商登记(附:XX基础分公司企业工商登记资料)。然而,在前段时间,我司发现黄某在未经本公司授权委托情况下,一直私自以分公司的名义对外承揽打桩工程业务,并收取工程款。2008年12月5日,黄某携带所有收取的工程款潜逃。导致我司不仅没有收到应收的工程款,而且被众多材料供应商(如建华管桩等)追索管桩等材料的材料款(附:XXXX《管桩购销合同》)。据初步了解,黄某利用职务之便,将公司工程款非法据为己有的数额较多达数百万之巨。在上述事件发生后,申请人立即赶往分公司并对分公司的财产进行清点核算,经清点后发现:原我司交由分公司保管和使用价值人民币元的柴油锤桩机(桩机编号:)(附:《中山市柴油

锤桩机证》)已被黄某私自处理,所得款项也不知所踪。由上可见,黄某利用其为分公司负责人的职务便利将本属于我司的工程款非法占有,又利用保管和使用柴油锤桩机的便利将其非法处理并侵吞所有款项,且所涉的金额巨大。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黄某的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

除上述犯罪行为外,在2008年11月11日,黄某为骗取我司人民币48万元,故意以两张不能兑现的工商银行《业务委托书》【具体记载的信息为:委托人:中山市东凤镇祥有茶叶商行,委托付款金额均为:人民币48万元,编号为:、,委托日期为2008年12月15日、2008年12月22日】(附:工商银行《业务委托书》)作为担保的方式向我司借款,骗取我司向其出具了两张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支票(支票号为:12573XXX、135XXXX5),支票金额合计人民币48万元。同时,为了取得我司的信任,黄某还在支票的复印件上填写“到时资金入不了帐该责任由黄某承担”字样(附:农村信用合作社《支票》复印件)。然而,我司后来才发现《业务委托书》中的付款人中山市东凤镇祥有茶叶商行的实际经营者为黄某(商行的地址与黄某承包分公司的地址是相一致的),更令我司吃惊的是:中山市东凤镇祥有茶叶商行在2008年12月5日(即黄某携款潜逃的当日)已被被注销(附:XX市红盾信息网查询的XXXXXXXX商行的登记信息资料)。种种事实表明,黄某处心积虑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并故意在委托付款的时间前把中山市东凤镇祥有茶叶商行注销,其根本目的就是骗取我司的财物,且骗取我司的金额达到人民币48万元之巨。虽然我司现在尚未实际支付该款项,但上述收取上述两张支票的第三人已明确告知我司要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我司支付上述两张支票所记

载的支票金额。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的规定,黄某的行为已构成票据诈骗罪。

2008年12月19日,我司委托律师在市房管局查询黄某房产及土地资料时发现,黄某于2008年12月8日(即失去与黄某联系后的第三天)将仅有的一套房产抵押用于借款¥100万元,这更足以显示黄某潜逃的可能性。

综上所述,黄某的种种行为已表明其从一开始就以非法占有以及骗取我司财物的目的而承包我司的分公司,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分别构成职务侵占罪以及票据诈骗罪;另一方面,据了解:除我司外,黄某还以各种手段骗取其他人大量钱财,其主观的恶性以及社会危害性极其严重。故此,为维护我司的合法权益以及避免更多的受害人上当受骗,申请人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于2008年12月16日请求公安部门对黄某予以刑事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时至今日,公安机关仍未进行立案。无奈之下,我司只得向贵院提出立案申请,恳请贵院予以受理。

此致

XX市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XXXXXXXXXXX

日期:

刑事立案申请书【篇6】

刑事立案申请书是一种法律文件,用于向相关司法机关申请立案,以便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调查和追究刑事责任。本文将就刑事立案申请书进行详细的叙述,以展示其具体内容和格式,并辅以生动的案例来加深读者对该申请书的理解。

刑事立案申请书的格式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和相关司法机关的要求。它通常由标题、申请人、被害人、被告人、申请事由、证据材料、附件等几个主要部分组成。其中,标题应简洁明了,清楚表明申请的目的和性质;申请人应提供自己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被害人应提供相关身份信息、受害情况等,以证明其与犯罪案件的关联;被告人应如实提供被告的基本信息、犯罪事实等;申请事由应包括详细的事件经过、涉嫌犯罪的罪名、犯罪的时间、地点等信息;证据材料应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以建立起案件的证据链;附件中可以包括其他相关的文件或照片,以进一步支持申请的依据。

我们通过一个生动的案例来具体说明刑事立案申请书的内容和写作要点。

小明(申请人)于某年某月某日晚,在其位于XX市XX村的住宅中发现了一起盗窃案。据小明陈述,当晚午夜三点左右,他听到了奇怪的脚步声,并起床查看,发现家中贵重物品散落一地,其中包括价值十万元的珠宝和现金五万元。小明随即拨打了110报警电话并等待民警到达现场。根据小明提供的证据材料,包括家庭监控录像、家中留下的指纹等,民警意识到此案系一起有组织犯罪所为,并建议小明向公安机关提出刑事立案申请。

根据案发现场的情况以及民警的分析,小明向公安机关递交了一份刑事立案申请书。在申请书的标题中,小明明确指出了该文件为刑事立案申请书,以示目的明确。在申请人一栏中,小明提供了自己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等基本信息,以供司法机关核实。在被害人一栏中,小明填写了被害人为自己,并简述了被害情况。在被告人一栏中,则留空,因为此时被告人尚未确定。在申请事由一栏中,小明详细地陈述了案件发生的经过、损失的财物价值以及提供的证据材料。他强调了案件的重要性,并请求司法机关展开调查,并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在证据材料一栏中,小明提供了家庭监控录像、留下的指纹等,以及他的身份证复印件作为个人身份的证明。在附件一栏中,小明还附上了盗窃案现场的照片,以进一步提供证明。

通过以上案例,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刑事立案申请书的具体内容和格式。每一个部分都与案件有关,以确保向司法机关提供充分的信息和证据,便于追究犯罪嫌疑人的责任。

在总结中,刑事立案申请书是一种重要的法律文件,用于向相关司法机关申请立案,以便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调查和追究刑事责任。正确认识和运用刑事立案申请书对于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正义具有重要意义。希望本文的详细叙述和生动案例能够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运用刑事立案申请书。

刑事立案申请书【篇7】

在社会发展的进程中,犯罪行为时有发生,严重威胁着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的安全。为了有效打击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和秩序,公安机关承担着重要的责任和使命。作为公安机关侦破案件的第一步,立案申请书的撰写显得尤为重要,下面我们就来详细讲述一下公安刑事立案申请书的具体内容。

在立案申请书的标题处应当简明扼要地说明申请的内容,例如“关于xx案立案的申请书”。接着,应当列明申请的原因和依据,包括犯罪事实、证据和涉案人员等方面的详细情况。在叙述犯罪事实时,要求具体生动,尽量还原当时的现场情况,以便让领导和相关部门了解案情的严重性和紧迫性。

在描述证据方面,要列出各种证据的来源和内容,如现场勘查记录、笔录、视频监控等。对于证据有争议的情况,要加以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这样才能让领导和相关机构更好地理解案情,为案件的侦破和定案提供帮助。

在涉案人员方面,要详细列出每个人的基本情况和涉案事实,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联系方式等。特别是对于主要犯罪嫌疑人,要详细描述其作案经过、动机和犯罪手段,为后续的侦查工作提供线索和方向。

在立案申请书的结尾处,要明确提出立案的具体要求和意见,并对后续工作提出建议和设想。同时,要表达出对案件的高度重视和执法决心,以激发全体干警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共同努力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公安刑事立案申请书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它直接关系到案件的侦破和办案效率。只有认真细致地撰写立案申请书,才能为案件的顺利侦破和定案提供有效的支持和保障。希望全体公安干警能团结一致,奋勇拼搏,为打击犯罪、保卫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出更大的贡献!

刑事立案申请书【篇8】

刑事立案申请书是一种法律文书,用于向有权机关申请对指定的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立案调查。以下是一份关于一起抢劫案的刑事立案申请书。

尊敬的立案机关:

我特此向贵机关提交一份刑事立案申请书,请求对最近发生的抢劫案进行详细调查。本案发生在美丽的城市,不仅造成了财产损失,更对社会的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为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还原案情真相,恳请贵机关能够尽快介入调查,追求罪犯的刑事责任。

一、案件概述

时间:20XX年X月X日晚上X点

地点:XXX街88号ABC超市

案发情况:在晚上10点期间,三名身份不明的男子进入ABC超市,使用武器威胁员工并抢走一大笔现金。犯罪分子有组织、有预谋,并对现场监控设备进行破坏,导致目击证人匮乏,案件调查工作相对困难。

二、犯罪嫌疑人

根据现场监控回放,目击证人描述及相关调查线索,我人民警察部门已初步确定以下嫌疑人:

1. 嫌疑人一:男性,身高约1.80米,体格健壮,戴着黑色口罩和贴身紧身服装,手持铁锤威胁员工。

2. 嫌疑人二:男性,身高约1.75米,穿着一件灰色夹克外套,戴着无框眼镜,手持一把刀具。

3. 嫌疑人三:男性,身高约1.70米,疑为制定计划的头目,面部轮廓清晰。

现有的相关证据和调查信息,虽然尚不足以确认嫌疑人身份,但相信贵机关通过专业的调查手法,一定能够尽早锁定嫌疑人的身份,保护社会的和谐与安全。

三、案件调查需求

请求贵机关尽快采取以下措施:

1. 设立专案组:派出最精干的警力组成专案组,负责此案的调查工作。该组应有丰富的刑事侦查经验和技能,能够高效快速地获取嫌疑人的相关信息。

2. 视频监控分析:请专案组专门负责对ABC超市的监控录像进行细致的分析,与现场目击证人的描述相结合,锁定犯罪嫌疑人的身份特征。

3. 证人调查:调查ABC超市员工及附近居民,获取任何可能与本案相关的证人证言。同时,对超市的其他客户进行调查,以寻找案发当晚有无目击犯罪嫌疑人的其他线索。

4. 现场勘验:请专案组尽快对案发超市进行彻底勘验,查找有可能遗留的指纹、血迹等物证,为后续的调查工作提供更多线索。

5. 协调其他部门:请贵机关与相关部门协调合作,如银行、移动通信公司等,搜集嫌疑人的相关信息,包括银行卡消费记录、通话记录等。

四、结语

深信,只有通过对抢劫案的彻查,才能还社会一片安宁,也能够给受害方带来公正和安慰。恳请贵机关能够高度重视此案,并依法立案调查,追求犯罪嫌疑人的法律责任。

为了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期待着贵机关的积极回应和努力,希望最终能为广大市民揭开抢劫案的真相,还他们一个安宁的社区。

谨此,代表广大市民,特请立案机关核实并审慎处理。

衷心感谢!

申请人:XXX

日期:20XX年X月X日

以上是一份关于抢劫案的刑事立案申请书,希望通过该申请书能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早日追捕到犯罪嫌疑人,保护社会的安全与和谐。

刑事立案申请书【篇9】

申请人: 户籍地址:

河北省张家口市 请求事项:

1、请求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或行政立案,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或相关行政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2、请求公安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依法赔偿申请人的各项损失50万元。

事实与理由:

xxxx年8月3日晚7:00许申请人在xx区xx镇怡乐中街家乡味饭店工作,三个本地的社会上的闲散男子就餐饮酒,在饭店室外排挡处寻衅滋事,喝了有20多瓶啤酒,申请人听见他们打砸瓶子,引起顾客的恐慌,顾客都吓走了,另外一名工作人员正在后厨忙,申请人在正在店外给他们三个烤羊肉串,看见顾客走了,又听见砸东西的声音。

申请人害怕事情闹大,就赶紧过去,立即打扫三个滋事男子打砸碎的酒瓶子,刚收拾完一个酒瓶子,放在马路边,就开始劝说他们,其中另一个在xx 力使得啤酒瓶破裂并扎到的申请人的眼部,扎伤申请人的人不常来,另外两个男子常来家乡味饭店吃饭,有点熟悉,但不知道叫什么,三个滋事男子看到申请人眼部受伤并流血,滋事的三个男子才住手,连180多元的饭费酒费都没有支付,就陪申请人去潞河医院看病,送到医院看病后,再也找不到他们人了,申请人的亲属当天打电话报警,出警人员当日没有给申请人作笔录,也没有对涉嫌寻衅滋事的三个男子采取刑事或行政强制措施,也没有对扎伤申请人的故意伤害的男子采取刑事或行政强制措施,而是以“误伤”申请人为由给了个回执接受案件回执单,当时报案的亲属因系山西人,口音较重,表达能力欠缺,最关键的是没有在现场,陈述可能存在重大差误,特此更正,不可能是误伤,因为距离非常近,而且面对面,正在进行劝说的过程中,是他们滋事过程中扎伤的,如果不是我受伤,其他两个人必然会有人受伤,所以故意伤害是确定的,不可能是误伤,因为距离太近了,而所用的凶器就是短短的啤酒瓶子,在砸伤自己头部的时候,必然引起啤酒瓶子的碎裂,碎裂的玻璃必然飞溅,飞溅就会引起相关人员的受伤,不存在误伤的可能,而申请人紧挨着伤害人,正在劝说,侵害人明知其危险动作,能够造成申请人身体受伤的.直接后果,依然决然的用自己的头部把空啤酒酒瓶拦腰砸段,瓶底后半段飞扎到申请人的眼部,导致受伤,其他两个人也应当预见到损害后果的发生,但没有采取主动措施,阻止损害后果的发生,导致申请人身体心理精神经济等受到重创,双眼视力严重下降,左眼视物模糊,散光严重,面部毁容。

之后派出所依据申请人的申请,才给作了伤情鉴定,xxxx年9月27日经过xx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申请人所受伤害属于轻伤”。依据《刑法》,寻衅滋事及故意伤害案件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范畴,特此申请,望贵派出所能够依法按规定,办理立案并侦察手续,依法对三个犯罪嫌疑人采取相关的刑事或行政处罚措施。

此致

北京市公安局 分局 申请人:

xxxx年12月25日

刑事立案申请书【篇10】

申请人:XXX,男,汉族,身份证号码:

,住镇雄县坡头镇营上村红岩社,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

请求贵所依法对XXX故意殴打申请人的行为进行

刑事立案侦查,追究XXX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事实与理由:

2014年10月26日15时许,申请人和XXX在营上村梁子上就施工砖钱一事发生争执,由于意见不合,郑明贵仗着有钱有势对申请人实施殴打,导致申请人左侧锁骨中段粉碎性骨折和胸部软组织挫伤。

根据镇雄县公安局法医鉴定中心出具的伤情鉴定书,申请人所受伤害属于轻伤。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郑明贵的故意伤害行为已经严重侵害了申请人的生命健康权,触犯了刑律,特提出此申请,望贵所依法立案,对殴打申请人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责令犯罪嫌疑人郑明贵向申请人支付各项经济赔偿,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此申请

昭通市镇雄县坡头镇派出所

申请人:XXX

2014 年 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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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控诉申请书经典三篇


随着人们受教育程度的不断提高,申请书在现实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申请书的结尾一般写上"此致--敬礼"之类表示敬意的话即可,你知道申请书的范文模板是什么样的吗?这份报告仅供参考具体问题需要咨询专业人士。

刑事控诉申请书【篇1】

刑事控诉申请书是一种法律文书,用于控告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并请求法院根据法律规定给予相应的惩罚。这种文书的起草需要考虑各种因素,例如案件的性质、证据的完备性、法律条款的适用等等。

首先,在起草刑事控诉申请书时,需要对案件的性质足够了解,包括案件涉及的罪名、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以及案件的犯罪情节等信息。只有在了解这些方面的情况后,才能准确并详细地陈述犯罪嫌疑人的罪行。

其次,在控诉申请书中应详细列举相关的证据,并说明证据的来源以及证明力。这包括证人证言、物证、鉴定意见等等。这样做不仅能够使法院更加全面地了解案件的情况,还可以提高控告人的申请的可信度。

此外,在起草刑事控诉申请书时,还需要谨慎选用法律条款,确保控告申请的合理性,并表达清晰准确的控诉意图。法律条款的适用不当会导致控告申请被驳回或被法院驳回。

最后,在撰写申请书时,要力求生动形象,用简练的语言表达准确的意思。这样,可以让法官更加明确地理解案件的情况并更好地做出判断。

总之,刑事控诉申请书在指控犯罪嫌疑人时都需要考虑上述因素。只有在一次次的修改优化中,才能写出完整准确的申请书,使其更有说服力,并最终实现法律的公正和合理。

刑事控诉申请书【篇2】

刑事控诉申请书是指犯罪被害人或者其他合法权益人以书面形式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申请提起刑事公诉的文件。

刑事控诉申请书是保障犯罪被害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正、加强人民监督的重要手段,它是犯罪被害人主张自己权益的有力途径,是司法部门开展刑事公诉工作的重要参考。

一份完整的刑事控诉申请书应该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一、案情叙述:应简明扼要地介绍被害经过、行凶手段、致伤情况等内容。

二、法律依据:明确指出控告的犯罪类型和犯罪性质,引用相关法律条文,以便更好地说明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

三、刑事责任:要求被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赔偿经济损失等。

四、证据材料:应该提供有力的证明材料,包括现场照片、视频、医院病历、警方立案决定书等,以证明自己的指控属实。

五、申请方式:明确表述要求是提起诉讼、希望公安或检察机关立案、或者其他合理的要求。

六、申请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在填写刑事控诉申请书时,应该尽可能准确地提供犯罪细节和证据材料,并按实际情况填写相关内容。因为控诉申请书在刑事汇报审查过程中是关键内容,它直接关系到最终的案件处理结果。

需要注意的是,在填写刑事控诉申请书时,不能使用诽谤、造谣等不负责任甚至违法的语言方式,否则会造成逆效果。刑事控诉申请书只有在客观、真实的情况下才能严谨合法地维权,有效提高案件处理的效率。如果您对刑事控诉申请书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请咨询专业人士。

刑事控诉申请书【篇3】

在刑事诉讼中,刑事控诉申请书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文件,其作用是状告被告人犯有犯罪行为并要求法院依法惩处。下面我们将详细的解析一下刑事控诉申请书的内容。

一、申请人信息

申请书的第一部分是申请人信息。申请人需要在申请书中填写自己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等基本信息,并在此基础上简要说明为什么要向法院提出刑事控诉申请。在此部分中,申请人应注意准确填写信息,以免影响到后续的诉讼流程。

二、被告人信息

申请书的第二部分是被告人信息。在此部分中,申请人需要填写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等基本信息,并提供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证据。若有多名被告人,需要分别列出其名字并分别说明其犯罪事实和证据。

三、犯罪事实

申请书的第三部分是犯罪事实。在此部分中,申请人需要详细陈述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包括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手法以及犯罪的性质、情节等。同时,申请人需要提供证据材料,如现场照片、视频录像、物证、证人证言等,以支持其犯罪事实的陈述。这部分属于刑事控诉申请书的重点,需要申请人进行详细而且具体的描述,使得法院能够清晰了解被告人所犯的罪行。

四、法律依据

申请书的第四部分是法律依据。在此部分中,申请人需要引用相关的法律法规,说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违反了哪些法律法规,并在此基础上要求法院给予相应的法律制裁。这部分属于刑事控诉申请书的基础,需要申请人充分理解相关法律法规,以支撑其控诉的合法性。

五、求得判决

申请书的最后一部分是求得判决。在此部分中,申请人需要明确表述其诉求,即要求法院对被告人予以何种法律制裁。申请人需要注意,自己所提出的诉求需要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同时也要考虑实际情况和犯罪情节,以使法院能够给出合理的判决。

综上所述,刑事控诉申请书作为刑事诉讼中的一份重要文件,需要申请人进行详尽的论证和说明。在书写过程中,申请人应该严格遵照规范要求,注意事实的真实性和证据的充分性,以便顺利地启动诉讼程序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立案申请书集合十篇


在一些好消息传来的时候,所谓幸福,就是在重要的日子,收到很多的祝福语。优美的祝福语可以带给人意想不到的乐趣,愿祝福的幸福能在你的心间绽放。你是否正在为祝福语而苦恼?小编特别为你收集的“立案申请书集合十篇”,仅供参考,我们来看看吧!

立案申请书 篇1

申请人:

申请人 对市 区公安局 年 月 日( )X字第X号不立案决定,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监督要求。

请求事项:

申请理由:

此致

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附:填写说明

1.首部。

(1)标题。写明“立案监督申请书”。

(2)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写其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3)案由。写明是何公安局在何年何月何日作出的不立案决定,并且注明其文号。

2.正文。包括申请目的和申请理由两部分。

(1)申请目的。目的是让人民检察院提起法律监督程序,经过审查,通知XXX公安局对何案立案侦查。

(2)申请理由。要将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事实叙述清楚,主要写明犯罪的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手段、行为过程和危害后果等要素,同时要用确实、充分的证据对影响定罪的主要事实加以证明。根据相关刑法条款,写明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涉嫌构成了何罪,写明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理由和法律依据,说明其不予立案是不对的,从而请求人民检察院提起法律监督程序,通知公安机关立案。

3.尾部。

写明致送的人民检察院名称,申请人签字盖章,注明年月日。

立案申请书 篇2

申请人:张海军,任占国等76人。

代表人:张海军,男,汉,1976年9月21日生,住石家庄市新华区农机街37号1栋2单元602室。联系方式:13503312143。

代表人:张华彬,男,汉,1970年2月12日生,住石家庄市正定县诸福屯镇朱河村红旗大街永进胡同9号。联系方式:13903312611。

代表人:李广华,男,汉,1959年11月14日生,住河北省冀州市官道李镇衡三村45号。联系方式:13930411082。

申请事项:

请求贵局依法对赵金钢涉嫌诈骗一案进行刑事立案,依法追究赵金钢的刑事责任。

事实与理由:

赵金钢,男,汉族,1971年8月5日生,身份证住址: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天衢西路15号3号楼3单元301号。

20xx年1月—8月期间,赵金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由其所经营的桥东石德黑马收货站(字号名称:石家庄桥东石德黑马收货站;经营者姓名:赵金钢;组成形式:个人经营;经营场所:石家庄市桥东区七四零二院内193号;经营范围及方式:收货点、服务)(简称黑马收货站)与76名申请人分别签订货运合同,约定由黑马收货站负责运输76名申请人的货物运往山东德州,且约定收货人提货时由黑马收货站代收货款,然后由黑马收货站支付给76名申请人,运输费用采用提付的方式(详见运单)。76名申请人基于所签货运合同,把所托运货物交付给赵金钢。然而,赵金钢在收到收货人支付的货款共计636109元人民币整后(详见附表2),只向部分申请人返还了151495元人民币整,其余大部份以种种理由拒付货款给76名申请人,且占为己有,共计484614元人民币整。目前,黑马收货站已通过20xx年度年检,但营业执照中注册经营地址“石家庄市桥东区七四二零院内193号”,已经不是黑马收货站,赵金钢本人已携款潜逃,76名申请人的损失已无法追回。

综上,张金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与76名申请人签订货物运输合同,使76名申请人基于所签货运合同陷入错误认识而交付货物;在赵金钢收到收货人所支付的货款后,又隐瞒事实真相,编造种种理由,拒付货款给76名申请人,以达到其非法占有76名申请人的货款的目的,且数额巨大,社会危害性严重,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犯罪构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中和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贵局提出立案申请,请求依法追究赵金钢的刑事责任,以保障正常的.交易秩序和维护社会稳定。

此致

石家庄市公安局桥东分局

申请人:

20xx年9月14日

20xx年9月14日

立案申请书 篇3

申请人(本案受害人):曹某某,女,汉族,XXXX年11月出生,住XXXX市XXXX镇城X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

电话:XXX7xxxx14。

被举报人(本案犯罪嫌疑人):XXXX,女,汉族,XXXX年3月出生,原住XXXX市XXXX镇城XXXX,身份证号: XXXXXXXXXXXXXXXXX ,现住精通XXXX 304号,电话:XXXXXXXXXXXXXXX。

请 求 事 项

请求贵局依法对XXXX涉嫌诈骗受害人50万元财产的犯罪行为,进行刑事立案侦查,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返还其侵占的受害人财产。

事 实 与 理 由

一、XXXX非法收取曹某某5万元拒不退还的事实

受害人曹某某与犯罪嫌疑人XXXX为邻居关系, 2006年前曹某某为XXXX市工商局市场服务部临时工,XXXX以自己与XXXX“第一把手”关系好、只要曹某某愿交5万元,就可帮助曹某某转为正式公务员为名,在骗取曹信任后,于2001年底和2002年初,让受害人先后两次交给其人民币20000元,后又以请客吃饭为由收取10000余元(XXXX几次交涉录音中均承认收到了45000元,但在民事法庭上拒不承认,法院认定了XXXX收取45000元的事实),后来“转公”问题没有办成,虽经受害人和其儿子徐某多次追讨,但这50000元钱,犯罪嫌疑人XXXX至今拒不愿退还。

二、XXXX为曹某某“保管”10万元现金拒不退还的事实

XXXX年5月13日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XXXX)玉中民终字第161号判决,为此曹某某的前夫徐某某于XXXX年 6月11日交给受害人87913元现金,犯罪嫌疑人XXXX欺骗受害人:虚构此款是“夫妻共同财产”,将“要被没收”的事实,要受害人交出让其代为“保管”,受害人害怕被“没收”,便把所有钱款交给犯罪嫌疑人XXXX“保管”,并一起到建设银行把80300元存入犯罪嫌疑人XXXX的帐户,后受害人又于XXXX年10月20日把徐某某交来的3000元交给了犯罪嫌疑人XXXX“保管”,梁承诺等“事件平息”后,才给回受害人,但后经曹某某多次追讨,犯罪嫌疑人XXXX却以此款已经在打官司时用完了,在民事审判时,更是矢口否认,说根本就没有收到过受害人的一分钱,这80300多元钱(XXXX几次交涉录音中均承认收到了“8万几文纸”,但在民事法庭上也拒不承认,法院认定了XXXX收取这80300元的事实)XXXX除了全部占有判决徐某某交给曹的财产外,还另外曹交给其 “代管”一次2500、两次3000的现金,合计101693.11元。XXXX也至今拒不退还。

三、XXXX非法侵占曹某某的房屋(35万左右)拒不退还的事实

XXXX年8月,犯罪嫌疑人XXXX欺骗受害人,以受害人的`前夫徐某某可能被调查经济问题,要没收“夫妻共同财产”为由,欺骗受害人在《加名申请书》等文件上捺手印、签字,犯罪嫌疑人XXXX靠提供虚假的申请材料,非法把受害人的城XXXX房屋转户登记为“曹某某,XXXX(房权证号:XXXX镇字12938号)”,占有了受害人的一半产权35万元(该房屋目前市场总价约70万元),犯罪嫌疑人XXXX在转户前承诺“等事件平息后”即返还给受害人,恢复《房产证》真正的产权人即曹桂珍的名字,但现今又以该房屋是其XXXX出资购买的为由,明显有侵占的故意,因此,至今没有把此房屋和《房产证》归还受害人,严重损害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受害人知道上当受骗后,多次登门讨要,但犯罪嫌疑人以种种借口,拒不返还。

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实:

1、(XXXX)北民初字第1397号《民事判决书》

2、(XXXX)玉终民一终字第46号《民事裁定书》

3、XXXX市XXXX镇字第12938号《房产证》

4、受害人儿子徐某为了追讨回房屋和被XXXX非法侵吞的十余万元现金,与XXXX进行了多次交涉的录音资料等。

以上证据的其中一部分,在民事诉讼已经经庭审质证、查证属实,原一审法院已经确认XXXX“没有合法的根据占有原告112631元财产,属于不当得利……”(见1397号《民事判决书》)二审法院也认为“本院经审理查明,一审判决查明的事实属实,本院予以确认。”(见46号《民事裁定书》),但认为是“委托合同”或“保管合同”关系发回重审,XXXX法院重审后认为:XXXX的行为均不构成“委托合同或保管合同关系”,驳回了受害人的诉讼请求,建议受害人另行寻找法律途径解决。

受害人认为,在受害人通过民事诉讼追索XXXX非法占有财产案起诉后,XXXX又编造说房屋是其出钱购买和根本没有收过受害人现金为由进行否认,再次证明了其非法占有的目的和故意,其行为已经涉嫌犯罪,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4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的规定,特向公安机关举报。

受害人认为,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犯罪嫌疑人XXXX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根本不存在的事实,多次骗取受害人财物共计50多万元拒不返还,且数额特别巨大,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其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已构成诈骗罪。

综上所述,为了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受害人特请求贵局对XXXX的诈骗犯罪的行为依法予以刑事立案侦查。

此致

XXXX市公安局

申请人:

XXXX-2-16

立案申请书 篇4

申请人:xxx,女,生于1963年6月22日,住某市某区某镇某村3组。电话:138xxxx2595。

申请人:xxx,男,1962年8月23日出生,汉族,住址同上,系xxx丈夫,犯罪嫌疑人樊乙肆意殴打的受害人。

被申请人:某市公安局

申请事项:

请求人民检察院依法行使立案监督权,通知被申请人对樊乙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罪一案依法立案侦查。

事实与理由:

20xx年3月25日,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提交《樊乙涉嫌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罪》的控告报案材料。被申请人不予立案,并作出了《不予立案通知书》【东津公(东)不立字[20xx]第XX号】,申请人又向某市公安局提出了复核申请,某市公安局于20xx年10月10日作出《襄公(法)刑复核字[20xx]XXX号《刑事复核决定书》,维持了原公安机关的《不予立案决定书》。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不予立案查处犯罪嫌疑人樊乙的行为是错误的,违反了法律规定。

第一、犯罪嫌疑人樊乙随意到申请人自己家里,无缘无故肆意殴打他人并致受害人xxx耳膜穿孔、被害人xxx头部、面部多出软组织损伤,其行为已经构成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樊乙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公安机关已经查明了樊乙的犯罪事实,且有现场目击证人已经向公安机关作了证实,公安机关对于樊乙涉嫌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行为,不予立案侦查,明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第二、犯罪嫌疑人樊乙不仅有犯罪前科,1983年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五年,刑满释放后仍不思悔改,对当地十余位居民进行过肆意殴打。为了破坏村民选举,在20xx年对当地支部书记进行殴打,已被公安机关处罚。所以,樊乙恶贯满盈,称霸一方,居民对其和之入骨。这种肆意破坏社会秩序、破坏社会和谐的社会渣滓,不依法严惩,难消公愤。

第三、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刑事立案监督有关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行政执法机关,认为公安机关对其控告或者移送的案件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受理并进行审查。人民检察院发现公安机关可能存在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情形的,应当依法进行审查。”《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综上所述,申请人特依法向贵院提起立案监督申请,望贵院能查明事实,依法监督被申请人立案侦查,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否则,申请人将依法启动反渎职侵权程序,依法追究经办官员玩忽职守、徇私枉法渎职侵权的刑事责任。

此致

xxx市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立案申请书 篇5

申请人:X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X路西段。

法定代表人:李红旗,总经理。

申请事项

请求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依法追究涉嫌犯罪的XXX有限公司、XX等的刑事责任。

申请理由

XXX贷款有限公司诉XXX酒业有限公司、申请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已经立案受理,现正在审理过程中。经查,XXX酒业有限公司在借款之前,其公司股东已将全部股权质押六百万,而在借款合同到期后,不但没有归还借款,反而出资300万元与XXX有限公司成立了商丘市鑫芝强商贸有限公司,同时该公司法人王芝涉嫌在利用公司名义骗取100万元贷款后个人将该笔款项非法占有,根本不具备还款诚意。现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请求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依法追究涉嫌犯罪的XXX酒业有限公司、王芝等的刑事责任,请予准许。

此致

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四日

立案申请书 篇6

申请人:** 男,出生年月,汉族,原xxxxxx包装有限公司润滑油合伙经营人。

被申请人:**,男,出生年月,汉族,xxxxxx包装公司法人、润滑油合伙人。

申请事项

对被申请人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和职务侵占的犯罪行为予以立案查处。

事实与理由

20xx年4月份,我与段新利、杜志峰合伙利用段新利注册的“xxx博科特包装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经营润滑油生意,协议签订每人出资三万元,收益和亏损三方共有。签订协议后,三人开始合伙经营,,在经营当中杜志峰投资1.5万元外其余两人均已投够上述金额。

合伙期间经营一直处于赢利状态,但由于合伙经营由段新利牵头,且段新利作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独揽企业财务大权,其私欲不断膨胀,存在大量损害公司利益的违法行为。我多次提出退伙要求,并要求在退伙前对合伙财产进行核算,但段新利和杜志峰只同意对小部分合伙财产核算确认,且拒绝我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及查看财务账薄。经初步估计,我们合伙经营期间的xxx博科特包装有限公司净资产,若核算后应当退还我财产份额。

我认为,段新利和杜志峰故意隐瞒公司的财务状况及提供虚假的财务资料,已对我造成八万余元的严重经济损失,应以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追究二人的刑事责任。

另外,段新利和杜志峰故意编造公司亏损的事实,背着我将公司库存及公司固定资产私自卖掉,并将所卖公司财产的所得非法占为己有,严重侵害了公司的利益,应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其法律责任。

根据以上事实和理由,被申请人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的第一百六十一条和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请予以立案查处。

此致

xxx市公安局裕华区分局

立案申请书 篇7

申请人:朱兴银、男、四川省大竹县永胜乡人民村11组、

身份证号码:513029197203245153、

电话:13713867140

申请人:黄衍政、男、香港身份证号码:H0679222802、

电话:13267097409

申请人:永州港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衍政

被申请人:奉慕明、男、广西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新建路41号、电话:0755―25832834

身份证号码:450104197512301613、任职悦民律师事务所律师

律师事务所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中民时代广场B座九楼

请求事项:

1、对被申请人涉嫌伪造企业印章罪一案予以刑事立案侦查;

2、涉嫌合同诈骗一案予以刑事立案侦查;

3、涉嫌个人诈骗一案予以刑事立案侦查;

立案申请书 篇8

不予立案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

被申请人:县公安局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事项

请求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富公刑不立字【2012】1号不予立案通知书》予以撤销。

复议请求

请求贵局及时依法以诈骗、抢劫犯罪对A刑事立案侦查。

事实和理由

2012年2月21日,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提交《B控告A诈骗、抢劫案》的控告报案材料。被申请人以富公刑不立字[2012]1号不予立案。申请人对此不服,特向贵局申请复议,并希望贵局及时立案。申请人的具体依据如下:

贵局所谓的没有犯罪事实,是贵局认定事实错误,贵局不予立案的决定是错误的。

2001年,富源县大河镇庄子山煤矿是申请人个人独资企业,A是申请人聘请的会计。A利用会计负责年检的职务之便,冒用申请人的名义,提供虚假不全的材料,于2003年7、8月间注销申请人独资企业,并采取同样虚假手段设立申请人与A、C的合伙企业,将申请人独资企业篡改成合伙企业(名称没有变、法定代表人没有变、公章没有变,以便欺骗申请人)。

2003年8月1日至2008年7月28日的5年期间,涉案企业所有收入都归申请人个人所有,没有分红记录、没有合伙人会议记录等有效证据证明A的主张【A单方书写或伪造的或骗取的不具法律效力的证据除外(法院已经判决合伙不具真实性)】。

已经生效的(2009)富民初字第196号《民事裁定书》中,认定“结合本院调取的证据,对庄子山煤矿为合伙企业的真实性,本院不予采信。”“原告(A、C)对被告(B)质证的,本院调取的工商档案第6、7、15、42、52页不是被告(B)签字盖手印的质证意见无异议。”。

A在虚假注册合伙企业时提供的富云会师验字(2003)第28号验资报告(虚假验资报告),因申请人“B”(实际是A)提供给富源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验资业务约定书》等不是B签字摁手印。云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曲云会师决字【2009】第1号《撤销验资报告决定书》予以撤销。

2008年7月28日,A以煤矿经营困难、资金短缺为由,将申请人煤矿“28.8%股份”转让给他人获得1060万元并协助他人进驻煤矿。申请人以煤矿属于独资企业为由阻止A转让股份,并阻止他人进驻煤矿。

2011年5、6月间带领几十人强行进驻煤矿,致使一人受伤、一人死亡、一人判刑。将煤矿强行占为己有。

(2011)曲中行终字第31号《行政裁定书》以“诉讼时效为由驳回申请人的起诉,并没有做出对企业性质的认定。

综上所述,以上事实足以证明A的行为构成诈骗、抢劫犯罪,被申请人应依法及时以诈骗、抢劫犯罪对A进行立案侦查。

被申请人在没有对控告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及相关材料上的签字、手印进行刑事鉴定的情况下,对A“没有犯罪事实”的认定是错误的。

根据《刑法》第399条第1款的规定,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的规定:(2)对明知是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人,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事实、违反法律的手段,故意包庇使其不受立案、侦查、起诉、审判的;(3)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事实、违反法律的手段,故意使罪重的人受较轻的追诉,或者使罪轻的人受较重的追诉的;(6)其他徇私枉法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依照法律的规定,被申请人涉嫌徇私枉法、渎职侵权犯罪,应依法追究其徇私枉法罪的刑事责任。

请贵局查清事实,依法追究A的刑事责任,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富源县公安局

申请人:

申请日期:

刑事立案申请书

济南市公安局警官先生:

你们好;今年6月2日我到科院路派出所就十几张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名人字画丢失的事实报案,接警的警官做了笔录后告诉我这属于“家庭纠纷”--对此,我们有不同看法如下:

首先我们来回忆一下许多人都看过的;中央电视台D主持的一期《XX节目》中的一些内容:

D:各位好,这里是《XX节目》,欢迎您进入我们今天的节目。我们今天请到演播室的嘉宾是中国政法大学的洪教授。洪教授,盗窃罪就是在别人不知道的情况下把别人的财物拿来占为己有了,就这么简单。但是有一些情况可能比较复杂,比如说偷偷拿的是自己家的东西,在一个大家庭里面从大家庭的其他成员那块儿拿东西,这样的行为算不算盗窃。我们今天的案子就与此有关,来看一下记者调查。

场景:2003年7月的一天,毛毛(化名)在南京女子监狱看到了近两年没有见面妈妈。毛毛的妈妈D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D因盗窃入狱的消息传出后,认识D的人都感到不能理解,大家都说D平时为人正值,经济收入也不错,不可能和一个盗窃犯画等号。

D:洪教授,D因为怀疑自己的丈夫在离婚的时候有可能转移财产,所以她就在自己的婆家打开了两个她认为是她丈夫的保险柜,并且把里面她认为是她丈夫的财产都拿出来了。那么这种发生在家庭内部的我们姑且把它也叫盗窃,和我们通常意义上所讲到的盗窃有没有区别?

洪道德:有。高法、高检有(司法)解释,像发生在家庭内部的这种相互占有的行为,一般不以盗窃论,像夫妻之间、父母子女之间主要是考虑到,比如说夫妻之间《婚姻法》规定,家庭财产为夫妻共有财产,妻子拿丈夫的、丈夫拿妻子的,等于是拿自己的财产,除非双方事先有约定你是你的我是我的,有证据证明有约定的,这个构成是属于个人财产了,正常情况下属于共同财产。所以不能把这种行为当成一种盗窃犯罪来对待。

从以上《XX节目》的案情和专家点评中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即便是夫妻关系,偷拿了属于对方“共同财产”以外的财产也属于盗窃行为!按照这个法理,如下偷拿了不属于“共同财产”的行为更应该是一种盗窃行为:

我父亲1991年离休前曾任《大众日报》的副总编兼纪委书记。所以,在全国有些著名书画家来报社进行文化交流时给父亲留下了一些“墨宝”。有的父亲装裱了以后在家里还悬挂过呢,这一点报社的有些离休人员都见过。当时任报社党委书记的王焕清老人现在还健在,他应该能记得有哪些著名书画家给我父亲留过“墨宝”。记得有一次我在父母家,看到他把吴中奇以父亲名字的最后一个字而写给他的一个“龙”字装裱后挂在墙上而闲谈时;父亲还说过“刘海粟还给我画过一只牡丹呢”。

因为个人历史平反的问题,齐白石的关门弟子毕颖之曾多次找过我父亲帮忙;有一次晚上8点左右我回家看望父母时发现墙上临时悬挂了一幅长和宽都超过一米半的、没有装裱的一只母鸡和一群小鸡的图,父母解释说:毕颖之又来我们家了,他刚走,这是他送的画。

2000年10月6日我生母去世,同年,时年74岁的父亲通过婚姻介绍所与时年59岁的E认识并办理了结婚登记。2005年4月24日父亲给我们留下了“属于我的房产、家具、十几幅字画等财产由我的子女继承”的遗嘱。但是,2005年5月27日我父亲去世后我们回家为父亲办丧事的时候,父亲的邻居们告诉我们:E已经用出租车拉走了好几车财产:当我们进到屋内大体清点财产时,能发现和知道的是:空调、彩电、微波炉和名人字画没有了。因为E把我父亲的户口本和身份证等一切证件都带走了,所以在需要派出所开具“殡葬证”的问题上就遇到了麻烦,对此我们对派出所的警官说“那么我们按家庭被盗报案吧”,警官让我们找管地段的警官……

给父亲办完丧事后,6月2日我重新到科院路派出所就父亲收藏的名人字画下落不明的问题报案,派出所的人做完笔录后告诉我:这是“家庭纠纷”案,让我们到法院去解决问题。

但是,我们的不同看法如下:

1:通常发生了一件财产不翼而飞的情况后是应该到法院去报案吗?所以,我在6月2日到派出所报案而接受笔录的时候发现一个问题是:做笔录的警官坚持“家庭纠纷”的说法是来源于他的一个想当然的看法:E既然转移了其它财产也一定包括那些名人字画。但是,现在的问题是:E一直坚持“俺没有见过那些字画”的说法。在这种情况下就算是我们在法庭上出示了足够的证据能证明我父亲确实收藏过那些名人字画,那么,如果E在法庭上来一个“可能董观龙在和俺结婚前他就把那些名人字画都送人了”的推理后,让法庭怎么办?又让我们怎么办呢?可能法庭还是建议我们再到公安部门申请立案侦察吧?

2:如果到报社宿舍来了解一下,人们还会提供另外一个事实:我父亲与E结婚后,在24小时都有保安人员在宿舍区值勤和巡逻的情况下,惟独发生了我父亲家的储藏室被撬盗的情况!在人们“没有外人作案”的议论中,隐含着就是田家人作案的意思。尤其是在我父亲住院半年的时间里,在我们董家人日夜陪护在父亲身边的时候,E的女儿田辉和儿子田军等人就经常住到我父亲家里来陪伴他们的母亲(这一点报社老干部处的处长和司机们也是知道的)。如果是E已经是40岁左右的子女或者另外的人偷走了那些字画的话;是否也是“家庭纠纷”呢?现在在没有经过立案侦察的情况下,凭什么就可以断定是E拿走了那些名人字画而做“家庭纠纷”的处理呢?

3:就算是E承认拿走了那些名人字画而不属于财产不翼而飞的情况,那么,按照以上《XX节目》的当事人D的行为是盗窃行为的案例来说:E偷拿走了属于我亲生父母的“共同财产”的这种行为也应该返还吧?而现在的问题是:在谁也不承认拿走了那些财产的情况下难道不属于盗窃行为吗?

总之,我们认为:法律的主要职责是维护社会次序和社会公德的,大多数人就是通过法律对一个个违反社会次序和社会公德的行为作出应有的惩罚后来理解法律的公正性的。

难道我们的法律容许一个贪财的女人嫁给一个正厅级离休干部4年后,就使这个离休干部去世后一生只有不到100元的银行存款?

难道我们的法律容许发生了一件价值20万元以上的财产不翼而飞的案件后,一个“家庭纠纷”的结论就可以使盗窃分子逍遥法外了?

最后,万分盼望济南市的执法人员能按照法律而不是按照“习惯”侦察到这价值20万元以上财产的最终下落,我本人也愿意承担法律上因为“报假案”而应有的惩罚。

以上申请当否?请各位警官指点。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申请日期:

立案申请书 篇9

申请人:xx有限公司清算组

地址:山西介休市三佳乡温村石河桥东

法定代表人:冯治强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

请求介休市人民检察院依法行使监督权,责令山西介休市公安局三佳派出所对介休市国鑫煤化有限公司财产及财物被爆炸、毁坏、聚众哄抢一案立案侦查,并找出真凶,将之绳之于法。

事实和理由:

20xx年,冯治强、冯治力、冯志刚共同出资成立了介休市国鑫煤化有限公司,公司位于三佳乡温村。占地51亩,建筑面积达2265.96平方米,内有价值逾百万元的变电室、160k瓦变压器、磅房、砖、砂、钢材、水泥(标号425)、石子、办公桌椅、档案柜、保险柜、帐册、公司印章等财产。20xx年2月18日下午3时许,一伙人在4台装载机的的配合下,炸毁、损毁了我公司的建筑物等固定设施,哄抢了我公司的价值超百万元的动产。冯治强、冯治力闻讯后立即报案,但张剑副所长、强指导、燕小强等警官到场后,眼睁睁地看着我们的财产被毁、被抢而未采取任何措施。事发后不久,我公司的土地也被人强行霸占,公司的10000平米碎石硬化地面以及近3000平米水泥硬化地面被全部毁灭。我们多次向介休市公安局反映,要求公安局查出爆炸、抢劫、霸占真凶并绳之于法,得到的却是介休市公安局莫名其妙的不予立案的答复(介公不立字[20xx]2号、介公复字[20xx]1号)。

我们认为:

1、我们是于20xx年2月18日、3月31日、5月4日报的案,20xx年7月7日我们没有报案,介休市公安局的不予立案通知书所述报案时间与实际不符。

2、在报案材料中,我们要求追究相关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并未指明是三佳乡温村村委推倒厂房的,介休市公安局没有履行侦查的职责。

3、20xx年2月18日,毁损我公司财产的人员使用炸药炸毁我公司的固定资产,行为人涉嫌爆炸罪。损毁、哄抢我公司财产的组织者、参与者均涉嫌故意毁坏财物、聚众哄抢罪。这是在光天化日之下爆炸、毁坏财产哄抢财物的犯罪行为,介休市公安局却轻描淡写地认为不构成犯罪。为此,特向贵单位反映,敬请依法督促介休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以维护我公司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市人民检察院

xxx有限公司清算组

20xx年3月18日

立案申请书 篇10

申请人:** 男,出生年月,汉族,原石家庄博柯特包装有限公司润滑油合伙经营人。

被申请人:**,男,出生年月,汉族,石家庄博柯特包装公司法人、润滑油合伙人。

申请事项

对被申请人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和职务侵占的犯罪行为予以立案查处。

事实与理由

20xx年4月份,我与段新利、杜志峰合伙利用段新利注册的“石家庄博科特包装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经营润滑油生意,协议签订每人出资三万元,收益和亏损三方共有。签订协议后,三人开始合伙经营,,在经营当中杜志峰投资1.5万元外其余两人均已投够上述金额。

合伙期间经营一直处于赢利状态,但由于合伙经营由段新利牵头,且段新利作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独揽企业财务大权,其私欲不断膨胀,存在大量损害公司利益的违法行为。我多次提出退伙要求,并要求在退伙前对合伙财产进行核算,但段新利和杜志峰只同意对小部分合伙财产核算确认,且拒绝我了解公司的经营状

况及查看财务账薄。经初步估计,我们合伙经营期间的石家庄博科特包装有限公司净资产,若核算后应当退还我财产份额。

我认为,段新利和杜志峰故意隐瞒公司的财务状况及提供虚假的财务资料,已对我造成八万余元的严重经济损失,应以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追究二人的刑事责任。

另外,段新利和杜志峰故意编造公司亏损的事实,背着我将公司库存及公司固定资产私自卖掉,并将所卖公司财产的所得非法占为己有,严重侵害了公司的利益,应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其法律责任。

根据以上事实和理由,被申请人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的第一百六十一条和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请予以立案查处。

此致

石家庄市公安局裕华区分局

应经济侦查大队赵队的要求本人后附说明(2页)本人申请与民事法庭无关和申请的证据提交法院的望调查。

申请人:**

应裕华区赵队的要求现提供如下证据:

一、 证明本案的申请与民事法庭的案件没有关系

A、民事诉讼状中段新利以本人拿货款10万余元将我本人告上法庭,(可到裕华区人民法院调取,现附件一民事诉讼状复印件一份共计2页)

B、本人申请刑事立案的申请事项

对被申请人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和职务侵占的犯罪行为予以立案查处。

第二项:形成事实部分顾提出此申请

1、 公司本已盈利而被申请人以账本丢失为由,故作亏损隐瞒了事实之真相附件有公司提供的书面材料为证可到裕华区人民法院进行调取。证据来源公司兑账时提供的凭证有本人照相后,经本人核算仍有7吨多货价值7万多元没有上账。被上诉人均认可在法庭上。(裕华区法院调取)

2、 被申请人在法庭中均已承认已将库存卖掉在中院承认卖掉金额为1万元事实。(中级人民法院可掉取。)

3、 A、录音心证据中本人曾提出要求出示资产负债表均未实现遭到了辱骂和威胁,已提交裕华区法院证据中133页录音稿中赵建斌(会计)的对话。(裕华区人民法院可调取)

B、已盘库拒不出示书面材料及数据有录音为证。已提交裕华区人民法院法院。(裕华区法院可掉去录音可证实)

C、李春雷的证明拒不出示审计报告(裕华区人民法院可调取证明)中级人民法院可调取录音稿,庭审笔录中也已承认。

4、 掩盖事实真相,修改证据使真相扭曲将我告上法庭:在录音中和在裕华区法院都证实了凭证进行了修改,见到了原件。可到裕华区人民法院(裕华区法院可调取).

5、 这些条的来源在法庭中已经证实有杜志峰证明为证,提交裕华区人民法院(裕华区法院可调取)

6、 有实际销售情况拒不上账和局部承认的本人已提交中级人民法院(可调取)

综合上诉顾本人提出申请立案请求。本人自第一次申请立案以来这是第五次用时将近5个月,望贵单位视情况而定!

量刑请求申请书


面对在生活与工作中随时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我们时常会有需要撰写一些必要的申请书。怎样把申请书当中的重点内容体现出来呢?编辑认真整理了大量信息推出了这篇“量刑请求申请书”,希望这篇文章能够为您解决实际问题并提升自己的能力!

量刑请求申请书 篇1

量刑是审判阶段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对犯罪行为的评判和惩罚,也是司法公正的体现。在量刑过程中,检察机关通常会提交一份量刑请求申请书,以表达对被告人的量刑要求。本文将详细介绍量刑请求申请书的内容和形式,并说明其重要性。

一、申请书的基本结构

量刑请求申请书通常由五个部分组成:、案情、被告人情况、量刑要求和结束语。

部分主要包括写作目的、法律依据及案情的梗概,以引起读者的兴趣并为后续内容做好铺垫。

案情部分是对案件的事实经过进行详细描述,包括犯罪行为、作案动机、犯罪方法等。应当客观、准确地叙述,确保不丢失任何重要细节。

被告人情况包括个人基本资料、教育背景、家庭状况,以及其他与量刑有关的信息,例如是否有前科、认罪态度、悔罪表现等。这些信息旨在使法庭更全面地了解被告人,以便作出公正的判决。

量刑要求是整个申请书的重点部分,包括检察机关对被告人刑罚的种类和程度的建议。要求要合理、准确,并根据法律规定和案情,体现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的认可和对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

结束语是对整个申请书的总结,可以再次强调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对社会的危害,希望法庭能依法量刑,并提醒法庭在判决时要综合各方面因素进行公正的判断。

二、申请书的重要性

1. 公正量刑的需要:量刑是刑事审判中最核心的环节之一,对被告人的刑罚必须要公正合理。量刑请求申请书作为检察机关的提议,可以向法庭提供权威的参考信息,减少刑罚因主观判断而出现的不确定性。

2. 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量刑不仅仅是对犯罪分子的惩罚,更是对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量刑请求申请书通过详细描述犯罪行为的危害性,以及社会反响影响,能够使法庭在量刑时充分考虑到社会的需要,并做出符合社会期望的判决。

3. 调节社会矛盾的需要:刑事案件常常引发各种社会矛盾,例如犯罪的影响范围、受害人的态度等。申请书中的被告人情况部分,通过对被告人个人背景、认罪态度等的客观叙述,可以提供给法庭更全面的信息,帮助法庭更好地调节各方利益,维护社会的稳定。

三、如何写好申请书

1. 客观准确:申请书要尽可能客观、准确地描述案情和被告人情况,避免主观臆断或指责性词语的使用。

2. 逻辑严谨:申请书的内容应当有条理、有逻辑,要能使读者顺畅地获取信息,易于理解。

3. 详细全面:申请书要尽可能提供详细的案情和被告人的信息,用事实说话,避免遗漏重要细节。

4. 理性合理:量刑要求应合理、准确,并根据法律规定和案情公正合理地提出请求,避免夸张、过分严厉或过分宽泛。

5. 社会效益为导向:在量刑要求中应强调对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和矫正被告人的目的,使法庭在量刑时充分考虑社会效益。

量刑请求申请书是检察机关在量刑阶段提出的一份专门申请,具有很高的参考价值。对于保障公正量刑、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调节社会矛盾都有着重要作用。因此,在起草申请书时,要客观准确、详细全面,并以社会效益为导向。这样才能有效引导法庭,保证量刑的公正与合理。

量刑请求申请书 篇2

量刑请求申请书是在刑事案件中,由检察机关向法院提交的一份文件,用于明确对被告人的量刑要求。量刑是对犯罪分子依法予以的刑罚,其目的在于对犯罪行为进行惩罚,并以此达到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人民利益的目标。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法律工作者,检察机关在编写量刑请求申请书时应该务必认真细致,确保量刑公正合理。

量刑请求申请书应该对犯罪事实进行详细描述,以确保法庭对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有清楚的了解。在申请书中,必须准确陈述被告人所涉及的罪名、作案时间、地点以及具体的作案手段。同时,对于犯罪的结果与后果,也需要进行全面的陈述,并提供相关证据以支持的陈述。

量刑请求申请书应当对被告人的主观恶性进行客观评价,以此为依据确定刑罚幅度。在这一部分的描述中,需要说明被告人所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恶劣程度以及犯罪动机等因素。例如,如果被告人实施了多起同类犯罪,且作案手段残忍、手法狡猾,应该强调他的恶性行为,进而认定他的犯罪主观恶性较高。

同时,量刑请求申请书还应该考虑到被告人的个人情况。在描述被告人的个人情况的时候,需要了解被告人的年龄、教育背景、家庭环境以及其职业等方面的信息。这些信息将有助于判断被告人是否具备悔罪表现、是否有改造和重返社会的可能性。在某些情况下,如果被告人有自首情节或者有积极主动赔偿被害人的行为,可以在量刑请求申请书中予以体现。

在量刑请求申请书的结尾,应该明确提出对被告人的合理量刑要求。这需要综合考虑前述犯罪事实和被告人的个人情况,同时也需要参考类似案件的判决结果以确保刑罚的公正和合理。在提出合理量刑要求的同时,也可以陈述相关法条,解释为什么的刑罚要求是符合法律规定和正义原则的。这样一来,量刑请求申请书就更加有说服力,有助于法院对被告人的量刑做出公正的决定。

量刑请求申请书的编写需要精心准备和周密考虑。只有通过详细具体而生动的描述犯罪情节、客观评价被告人的主观恶性以及综合考虑被告人的个人情况,才能确保量刑请求申请书的公正性和合理性。希望未来的每一份量刑请求申请书都能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工具,为建设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量刑请求申请书 篇3

一、案情概况

2018年3月10日,被告人李某因违反《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之规定,犯盗窃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并于同年5月15日被批准逮捕。案发当天,李某趁着商场人员疏忽,进入商场内一家珠宝专柜,盗窃了一只价值15万元的黄金手链。

二、法律依据

被告人李某以盗窃罪被起诉,依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盗窃数额在人民币三万元以下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情节较轻的,处罚金。综合被告人李某的盗窃事实及其在盗窃行为中的态度,本次请求为判处被告人拘役刑罚。

三、量刑请求

考虑被告人李某所犯罪行的具体情况,以及个人社会情况、家庭背景等因素,我方请求尊敬的法庭对被告人进行以下量刑:

1. 按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判处被告人李某拘役刑罚;

2. 拘役期限建议为六个月,可由平台执行;

3. 在刑期执行期间,建议配合公安机关进行相关反省和改造,以期李某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从而重新融入社会;

4. 在判决生效后,建议组织相关社会服务机构为李某提供矫正教育,以帮助他重新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四、量刑请求的理由

1. 考虑到被告人李某盗窃案件的性质和情节,金额虽然较高,但并未造成严重社会影响,且无人伤亡,可视为一起比较轻微的盗窃案件;

2. 考虑到被告人李某的个人情况,他并未有前科记录,并且案发后自愿认罪,并表示悔罪态度诚恳,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工作;

3. 考虑到被告人李某的家庭环境,他是家庭中的独生子女,父母对他的管教十分严格,并表示将对他进行再教育,帮助他摆脱罪恶的影响,重塑良好的人生规划;

4. 考虑到被告人李某的态度和行动,他在审讯过程中亲自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向被害人表示了深深的道歉,并自愿赔偿了被盗窃的物品损失。

基于以上理由和情况,我们请求法庭慎重考虑被告人李某的量刑处罚,判处他拘役刑罚,并采取相应的矫正措施,帮助他重新矫正自己的行为,回归社会。同时,我们呼吁社会各界对犯罪分子李某进行监督和关爱,为他提供改过自新的机会,确保社会的和谐稳定。

五、结语

量刑是对犯罪行为从轻、从重处罚的一种法律手段,旨在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正义。本次申请书尊敬地请求法庭能根据被告人李某的实际情况,适当从轻处理,酌情判处拘役刑罚,并配合执行社会矫正措施,以促使他能重回社会、成为有益于社会的一员。诚挚希望法庭能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正和人道精神,做出公正的判决。谢谢!

量刑请求申请书 篇4

量刑请求申请书是指在刑事诉讼中,由公诉机关或被害人通过书面形式向法院提出的对被告人进行量刑的要求。这个申请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直接关系到被告人的刑事处罚结果,对维护社会正义和保护公民利益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下面,我将详细介绍一下量刑请求申请书的写作方法。

在写作量刑请求申请书时,必须清楚地陈述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要准确、详实地描述被告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包括时间、地点、方式等,力求客观真实,使法院在阅读申请书时能够清晰地了解到被告人的犯罪情况。

申请书需要对被告人的基本情况进行概述。应包括被告人的姓名、年龄、职业、教育背景、婚姻状况等基本信息,这些信息对于法院量刑有重要参考价值。同时,还需对被告人的前科记录、犯罪动机、认罪态度等方面进行适度的介绍,以便法院全面评估被告人的危害程度和悔改态度。

量刑请求申请书应当根据犯罪的性质和情节,对刑罚幅度进行恰当的选定和提出。如果是暴力犯罪、侵犯公共安全犯罪、贩毒犯罪等严重犯罪行为,可以提出较重的刑罚请求,以维护社会安全和公共利益。而对于一些轻微犯罪或初犯的被告人,可以根据其认罪态度和悔过表现,提出较轻的刑罚请求,给予其改过自新的机会。

在申请书中,要强调犯罪的危害性和社会影响,并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判例,提供论证证据,以使法院更加深刻地认识到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对社会秩序的破坏性。

第五,申请书中还可以附上相关的证据材料,如犯罪现场的照片、调查报告、被害人的陈述等,以支持申请的合理性,并增强申请的说服力。

量刑请求申请书应在格式和语言上保持严谨,文辞通顺,语气客观,杜绝主观色彩和情绪化的表述。要突出逻辑严密、言简意赅、明确表述的特点,使法院能够快速准确地理解申请的内容。

量刑请求申请书的撰写对于维护司法公正和保护公民利益具有重要意义。在撰写申请书时,必须注意客观、恰当、合理地陈述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基本情况,恰当选择刑罚幅度,强调犯罪危害性,并通过相关证据和法律法规的引用进行论证。只有如此,才能使法院更好地认识被告人的犯罪情况,做出公正合理的量刑决定。

量刑请求申请书 篇5

尊敬的法官:

我是原告方的代理律师,特此向贵庭提交本案的量刑请求申请书。本案是一起涉及重大财产犯罪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罪行严重,对社会生活造成了巨大的伤害。为了依法保障社会稳定,维护公平正义,希望法庭能根据被告人的罪行严重性予以合理的量刑。

我将向法庭详细描述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及其造成的后果。据调查报告显示,被告人在过去两年时间内,通过操纵公司内部财务报表和账目,从公司财务中非法窃取了一笔巨额资金。这不仅给公司经营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也对员工的生活产生了重大影响。失去工作的员工们无法维持正常的生活水平,甚至有人因此导致家庭破裂,生活陷入困境。

我将对被告人的犯罪动机进行分析。根据调查所得,被告人犯罪的主要动机是为了追求个人的私利。他在公司财务工作中一点一滴地进行贪污,用于购买奢华品、豪车和房产等。他的目的是通过非法手段快速积累财富,获得高社会地位。这种以个人私利为出发点的犯罪行为,严重违背了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然后,我将列举被告人的前科记录和悔罪表现。经过调查,被告人此前没有任何犯罪前科。在审讯过程中,他也对自己的行为表示了悔过并积极退赃。尽管这种克制行为无法抵消他的犯罪事实和后果,但它表明了他在现实中对犯罪的认识和悔过的意愿。

我将根据上述事实和法律规定,提出合理的量刑请求。根据《刑法》,盗窃罪的最高刑期可达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考虑到本案的特殊性和严重性,建议法庭对被告人判处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给予被害人一个公正的赔偿,并警示社会上其他可能犯罪分子。

在最后陈述中,强调犯罪的性质和严重性,希望法庭在量刑时能全面考虑,并从社会稳定和公民利益的角度出发。期待被告人能为自己的罪行负责,并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

感谢法庭给予的机会,借此申请书希望法庭能够公正、合理地判决本案,并致力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法律尊严。

此致

原告方代理律师

日期:

立案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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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申请书 篇1

刑事立案申请书是一种法律文书,用于申请对犯罪嫌疑人立案侦查。它是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针对某件刑事案件的初步侦查结果,经过分析、研判和审查,认为需要对犯罪嫌疑人立案侦查,并向法院递交的一种申请书。

首先,刑事立案申请书一般包括一个简要的案情描述。在这一部分中,要详细介绍犯罪行为及其所导致的后果。例如,如果是盗窃案件,要描述被盗物品的种类和价值;如果是伤害案件,要描述受害人的身体伤势和治疗费用等。这一部分的目的是使法院了解案情的重要性,确保对犯罪嫌疑人的立案侦查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其次,刑事立案申请书要介绍已经开展的初步侦查工作。这包括录取证人的口供和调取监控录像等物证。同时,还需要说明在初步侦查过程中是否与嫌疑人进行了对话或询问,并引用嫌疑人的供述和证词。这一部分的目的是向法院展示,已经取得的证据足以证明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和其与案情的关联性。

进一步,刑事立案申请书要介绍为何认为需要对犯罪嫌疑人立案侦查。这部分需要详细分析案情与相关法律条文的关联,并提供依据。例如,如果是盗窃案件,要引用刑法相关条文,说明盗窃行为已构成犯罪;如果是伤害案件,要引用有关伤害罪的罪名,并说明受害人的伤势属于轻伤或重伤等。这一部分的目的是让法院认可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立案侦查的必要性。

最后,在刑事立案申请书中,还需要提供一份拟定的立案侦查方案。这个方案应包括对犯罪嫌疑人的查找、传唤、调查等工作的详细安排。同时,还需要说明所需的调查人员、技术设备和资金预算等。这一部分的目的是向法院说明,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已经做好了充分准备,有足够的能力和资源进行立案侦查工作。

总结起来,刑事立案申请书是一份用于申请对犯罪嫌疑人立案侦查的法律文件。它通常包括案情描述、已进行的初步侦查工作、得出需要立案侦查结论的依据,以及拟定的立案侦查方案等内容。这份文书的目的是向法院清晰地说明犯罪事实、证据的充分性和必要性,从而获得法院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立案侦查的批准。

立案申请书 篇2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单位,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恳请贵院依法行使立案监督职责,依法纠正被申请单位在审查处理涉嫌案刑事立案过程中的违法不予立案的行为,敦促被申请单位依法立案。

事实理由,

报案人认为,被举报人的行为已经涉嫌构成罪,但是被申请单位却,即做出不予立案的决定。申请人认为被申请单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肯定贵院依法行使立案监督权,责令被申请单位对涉嫌案立案侦查。

此致

_____________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立案申请书 篇3

 

尊敬的中院领导、法官:

 

您们好!

 

本人xxx,xx市人,因为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起诉至到xx市人民法院,但遭到xx市人民法院立案庭的拒绝,在此想恳请贵院能够予以指定立案。

 

事情是这样的:

 

本人和xxx系夫妻关系,后因xxx具有婚外情,夫妻感情不和,20XX年7月10日,xxx为达到转移财产的目的,在未经我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将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位于xx市xx路南侧的10—12、10—13号网点房擅自转让给xxx。因该房产价值109万,数额巨大,该转让行为严重侵害了本人对该网点房的所有权。2010年10月10日,为维护本人的合法权益,本人起诉至xx市人民法院,但xx市人民法院立案庭拒绝立案。理由是涉案房产纠纷已经被贵院第(2010)青民再终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解决。

 

对此,本人认真分析和研究了贵院的第(2010)青民再终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我们认为,该判决书认定的`焦点问题是“xxx请求xxx停止对涉案房屋使用权的侵害并要求返还租金损失的诉请是否成立”,而本案中是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问题,显然以前的案件与这次立案的案件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据此,我们认为,xx市人民法院应当立案。

 

面对自己的重大权益受到侵害,且该侵害对于本人以后的生活将产生重大影响,在xx市人民法院拒绝立案的情况下,本人已经没有其他办法维护自己的权益,所以只好恳请贵院能够予以指定立案,以维护本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

 

xxx

 

20XX年十月十四日

 

立案申请书 篇4

尊敬的领导,_________________

您好!我是本单位员工__________,因上月加班费未计算入上月工资,故申请补助。

我在工作中一向认真负责,以百分百的热情与仔细对待每一项任务。正所谓一份付出一份收获,每一份收获都是源自自我的努力,更是证明了自我的价值。而每一份收获更是激励自我继续努力工作的力量源泉。为了能够更好地工作,证明自我的价值,所以我申请补助,望领导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申请人,______________,男,汉族,现年_____岁。

申请人,______________,女,汉族,1系_______________妻子

请求事项,

1、请求对申请人住房损失进行鉴定。

2、请求对申请人房屋损失原因进行鉴定。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诉_______________等损害赔偿纠纷一案诉至鄢陵县人民法院,贵院已经立案。本案的被告_______________等的行为已经对申请人家庭住房造成损坏,现已不能入住正常生活。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申请对自家房屋做损失鉴定及损失原因鉴定。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立案申请书 篇5

申请人:张光辉,男,汉族,住四川省双流县黄水镇

请求事项

请求贵局依法对张燕琼、张东莉、张啸宇等人刑事立案,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事实与理由

送我到黄水医院救治,医生诊断为脑部血管断 裂需向上级医院救治,随后转院到县医院,在途中本人昏迷。经双流县医院诊断为脑震荡、头皮挫裂伤伴随头皮血肿、全身多处软组织擦挫伤。张燕琼等人的`行为令在场的百姓无不恐惧,他们两名请求公安机关严惩凶手。申请人认为张燕琼等人主观上有犯罪的故意,在客观上也实施了伤害的行为,并且导致被害人严重受伤的后果,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

综上所述,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还百姓一个安全的生活环

境,申请人特请求贵局对张燕琼等人涉嫌故意伤害罪的的行为依法予 以刑事立案侦查。

此致

双流县公安局

申请人:

二0一*年九月二十五日

立案申请书 篇6

一、案由

本案是关于商业合作纠纷的,涉及甲方与乙方之间的合同纠纷,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纠纷,甲方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事实经过

甲乙双方于20XX年XX月XX日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书》,甲方作为出口公司,负责向乙方提供产品,而乙方作为进口公司,则负责接收并支付相应的货款。合作协议明确规定,甲方将按合同约定提供产品,并要求乙方在货款付清后进行确认,并及时提供相应的付款凭证。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按时交付了货物,并向乙方寄送了相应的发票和付款凭证。乙方却拒绝进行验收和付款,称甲方提供的产品与合同约定不符,并以此为由拒绝履行付款义务。

甲方经过多次沟通和协商后,依旧无法解决此次合同纠纷,遂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方履行付款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

三、申请事由

1.根据合同约定,甲方已按时按量履行了合同义务,向乙方提供了符合合同要求且符合市场标准的产品,乙方无理拒收,并以此为由拒绝履行付款义务,严重损害了甲方的合法权益。

2.乙方的行为已构成合同违约,且给甲方造成了实际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甲方已积极主动与乙方进行协商,并提供了充分的证据以证明自身的合法权益,但乙方坚持拒绝承担任何责任,为维护自身权益,甲方不得不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四、证据及附件

1.合作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2.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通信记录和沟通记录。

3.发票和付款凭证的复印件。

四、诉讼请求

1.裁决乙方应当履行支付货款的义务,并支付应付的违约金。

2.裁决乙方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五、诉讼代理人

甲方授权我司XXX律师事务所担任此案的诉讼代理人,并请法院予以受理。

以上为申请人马XX的诉状,敬请法院受理。

申请人:马XX 代理人:XXX律师事务所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立案申请书 篇7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

请求事项

(一)请求复议机关依法撤销__________派出所。行罚决字{__________}__________号行政处罚决定。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17条规定,请求由过错方承担法律责任。__________条第(十一)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事实和理由

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立案申请书 篇8

申请人:王____,女,____岁,住____县____镇____村____组

代理人:朱____ , ____律师事务所电话:______________

被申请单位:____县水务局,住所地:____县___街____号

请求事项:

请求____县人民检察院对____县水务局“玩忽职守、、行政不作为、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立案查处,对责任人追究法律责任;责成被申请单位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 事实与理由:

被申请单位____县水务局是____河____段河道的行政主管部门。近年来,被申请单位在河道监管上,无视《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规定,、行政不作为,对每户非法采砂经营者每年收取20xx元所谓的管理费,不颁发采砂许可证,也没有查询是否有采矿许可证,放纵非法采砂经营者随意采砂,使____河____段河道险象环生,生态环境遭到了严重的破坏,给附近居民正常的生产和生活造成极坏的影响,无法保证采砂经营者所雇员工的生命安全,留下了巨大隐患,发生了重大安全事故。

申请人____的丈夫____被非法采砂者____雇佣,在____县老哈河孤山子村段河道为其采砂。______和______三人,下午行政不作为有着直接的因果关系。发生事故后,被害人____的亲属多次找到县水务局要求其处理此次事故,对非法采砂者进行有效的监管和处理,但他们却推卸责任:“雇主____无证采砂,属非法采砂,与水务局没关系,我们管不了。”致使被害人.____已死去三十天多了,还陈尸现场;可与此同时,非法采砂者虽无证经营,但因已交县水务局行政不作为”的行为,申请人十分气愤,为了给被害人____讨回一个公道,告慰被害人____冤死的灵魂,为了维护附近居民的正常生产和生活,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

为此,特提出申请,请求____县人民检察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河道主管机关的工作人员以及河道监理人员玩忽职守,,拘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对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对____县水务局“、行政不作为、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专立案查处,对责任人追究法律责任;责成被申请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及第5款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的规定,请求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

此致

____县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_________

20____年___月____日

立案申请书 篇9

申请人:虞城神禾源肥业有限公司,住所地虞城县南环路西段。

法定代表人:李红旗,总经理。

申请事项

请求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依法追究涉嫌犯罪的商丘市芝强酒业有限公司、王芝等的刑事责任。

申请理由

虞城县丰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商丘市芝强酒业有限公司、申请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已经立案受理,现正在审理过程中。经查,商丘市芝强酒业有限公司在借款之前,其公司股东已将全部股权质押六百万,而在借款合同到期后,不但没有归还借款,反而出资王芝等的刑事责任,请予准许。

此 致

虞城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虞城神禾源肥业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四日

立案申请书 篇10

刑事立案申请书是一种法律文书,用于向有权机关申请对指定的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立案调查。以下是一份关于一起抢劫案的刑事立案申请书。

尊敬的立案机关:

我特此向贵机关提交一份刑事立案申请书,请求对最近发生的抢劫案进行详细调查。本案发生在美丽的城市,不仅造成了财产损失,更对社会的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为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还原案情真相,恳请贵机关能够尽快介入调查,追求罪犯的刑事责任。

一、案件概述

时间:20XX年X月X日晚上X点

地点:XXX街88号ABC超市

案发情况:在晚上10点期间,三名身份不明的男子进入ABC超市,使用武器威胁员工并抢走一大笔现金。犯罪分子有组织、有预谋,并对现场监控设备进行破坏,导致目击证人匮乏,案件调查工作相对困难。

二、犯罪嫌疑人

根据现场监控回放,目击证人描述及相关调查线索,我人民警察部门已初步确定以下嫌疑人:

1. 嫌疑人一:男性,身高约1.80米,体格健壮,戴着黑色口罩和贴身紧身服装,手持铁锤威胁员工。

2. 嫌疑人二:男性,身高约1.75米,穿着一件灰色夹克外套,戴着无框眼镜,手持一把刀具。

3. 嫌疑人三:男性,身高约1.70米,疑为制定计划的头目,面部轮廓清晰。

现有的相关证据和调查信息,虽然尚不足以确认嫌疑人身份,但相信贵机关通过专业的调查手法,一定能够尽早锁定嫌疑人的身份,保护社会的和谐与安全。

三、案件调查需求

请求贵机关尽快采取以下措施:

1. 设立专案组:派出最精干的警力组成专案组,负责此案的调查工作。该组应有丰富的刑事侦查经验和技能,能够高效快速地获取嫌疑人的相关信息。

2. 视频监控分析:请专案组专门负责对ABC超市的监控录像进行细致的分析,与现场目击证人的描述相结合,锁定犯罪嫌疑人的身份特征。

3. 证人调查:调查ABC超市员工及附近居民,获取任何可能与本案相关的证人证言。同时,对超市的其他客户进行调查,以寻找案发当晚有无目击犯罪嫌疑人的其他线索。

4. 现场勘验:请专案组尽快对案发超市进行彻底勘验,查找有可能遗留的指纹、血迹等物证,为后续的调查工作提供更多线索。

5. 协调其他部门:请贵机关与相关部门协调合作,如银行、移动通信公司等,搜集嫌疑人的相关信息,包括银行卡消费记录、通话记录等。

四、结语

深信,只有通过对抢劫案的彻查,才能还社会一片安宁,也能够给受害方带来公正和安慰。恳请贵机关能够高度重视此案,并依法立案调查,追求犯罪嫌疑人的法律责任。

为了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期待着贵机关的积极回应和努力,希望最终能为广大市民揭开抢劫案的真相,还他们一个安宁的社区。

谨此,代表广大市民,特请立案机关核实并审慎处理。

衷心感谢!

申请人:XXX

日期:20XX年X月X日

以上是一份关于抢劫案的刑事立案申请书,希望通过该申请书能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早日追捕到犯罪嫌疑人,保护社会的安全与和谐。

立案申请书7篇


在现实生活中相当特别的一瞬间,我们会向他送上自己的美好祝福。祝福是我们平淡生活的动力,这种最真挚的祝福送给您。令人过目不忘的祝福语有哪些?相信你应该喜欢小编整理的立案申请书7篇,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立案申请书【篇1】

申请人:樊XX,男,汉族,xx县人,19xx年4月16日出生,身份证:532xxxxxxxxxxxx0732。住xx县大河乡青龙村公所樊家湾村183号,系xx县大河乡庄子山煤矿法定代表人。

电话:15xxxxxx88。

被申请人:xx县公安局

法定代表人:段文茂 职务:局长

地址:xx县太和街27号

申请事项

请求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富公刑不立字【20XX】1号不予立案通知书》予以撤销。

复议请求

请求贵局及时依法以诈骗、抢劫犯罪对王光顺刑事立案侦查。

事实和理由

20XX年2月21日,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提交《樊XX控告王光顺诈骗、抢劫案》的控告报案材料。被申请人以富公刑不立字[20XX]1号不予立案。申请人对此不服,特向贵局申请复议,并希望贵局及时立案。申请人的具体依据如下:

贵局所谓的没有犯罪事实,是贵局认定事实错误,贵局不予立案的决定是错误的。

20XX年,xx县大河镇庄子山煤矿是申请人个人独资企业,王光顺是申请人聘请的会计。王光顺利用会计负责年检的职务之便,冒用申请人的名义,提供虚假不全的材料,于20XX年7、8月间注销申请人独资企业,并采取同样虚假手段设立申请人与王光顺、顾会珍的合伙企业,将申请人独资企业篡改成合伙企业(名称没有变、法定代表人没有变、公章没有变,以便欺骗申请人)。

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7月28日的5年期间,涉案企业所有收入都归申请人个人所有,没有分红记录、没有合伙人会议记录等有效证据证明王光顺的主张【王光顺单方书写或伪造的或骗取的不具法律效力的证据除外(法院已经判决合伙不具真实性)】。

已经生效的(20XX)富民初字第196号《民事裁定书》中,认定“结合本院调取的证据,对庄子山煤矿为合伙企业的真实性,本院不予采信。”“原告(王光顺、顾会珍)对被告(樊XX)质证的,本院调取的工商档案第6、7、15、42、52页不是被告(樊XX)签字盖手印的质证意见无异议。”。

王光顺在虚假注册合伙企业时提供的富云会师验字(20XX)第28号验资报告(虚假验资报告),因申请人“樊XX”(实际是王光顺)提供给xx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验资业务约定书》等不是樊XX签字摁手印。云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曲云会师决字【20XX】第1号《撤销验资报告决定书》予以撤销。

20XX年7月28日,王光顺以煤矿经营困难、资金短缺为由,将申请人煤矿“28.8%股份”转让给他人获得1060万元并协助他人进驻煤矿。申请人以煤矿属于独资企业为由阻止王光顺转让股份,并阻止他人进驻煤矿。

2011年5、6月间带领几十人强行进驻煤矿,致使一人受伤、一人死亡、一人判刑。将煤矿强行占为己有。

(2011)曲中行终字第31号《行政裁定书》以“诉讼时效为由驳回申请人的起诉,并没有做出对企业性质的认定。

综上所述,以上事实足以证明王光顺的行为构成诈骗、抢劫犯罪,被申请人应依法及时以诈骗、抢劫犯罪对王光顺进行立案侦查。

被申请人在没有对控告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及相关材料上的签字、手印进行刑事鉴定的情况下,对王光顺“没有犯罪事实”的认定是错误的。

根据《刑法》第399条第1款的规定,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的规定:(2)对明知是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人,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事实、违反法律的手段,故意包庇使其不受立案、侦查、起诉、审判的;(3)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事实、违反法律的`手段,故意使罪重的人受较轻的追诉,或者使罪轻的人受较重的追诉的;(6)其他徇私枉法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依照法律的规定,被申请人涉嫌徇私枉法、渎职侵权犯罪,应依法追究其徇私枉法罪的刑事责任。

请贵局查清事实,依法追究王光顺的刑事责任,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县公安局

申请人:樊XX

20XX年3月28日

立案申请书【篇2】

申请人:xxxxx,女,汉族,xxx年11月22日出生,住四川省xx县xx号,

请求事项:

请求贵局对xxxx涉嫌抢劫一案进行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事实和理由:

xxxx,女,汉族,现住四川省xxxxxx。

xx年xx月1xx号午后,xxx以自己的手机丢失自认为是申请人捡拾为由,来到申请人家里,当申请人刚打开院门,就被xxxx一掌推到在地,并向申请人索要手机,申请人予以否认后,xxx就用拳脚对申请人进行殴打,发泄之后xxxxx离开。但是xxxx在离开申请人住处大概一刻钟后,又回到申请人的家里,再次对申请人进行殴打,并强行将申请人佩戴在身的价值20xx余元的一对金耳环抢下并欲离开,申请人将xxxxx拽住不让其离开,在此情形下xxxx强行将申请人拖至院外大致15米左右。此时周围邻居xxx、xxx和申请人所在的xxx看见了案发情况,及时制止了xxxx的犯罪行为。然后xxx责令xxx将被抢的耳环还给申请人,xxx将耳环交给xxxx后她就径直离开。并且语言威胁“如果申请人不把手机还给她,她要杀申请人全家”。申请人后经住院诊断治疗为中度脑震荡,身体多出软组织损伤。

综上所述之案件基本事实,xxxxx主观臆想申请人捡拾其手机,从而无理去闹,以暴力伤害他人,特别是xxxx在第一次对申请人进行暴力殴打离开后,再次回到案发现场,明显是对第一次的殴打心存不解之气,自认为自己的损失仍不能得到满足,从而再次使用暴力手段伤害申请人,并当场窃取申请人的财务,得手后即欲离开,犯罪行为已经完成,构成犯罪既遂,且xxxxx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性质恶劣,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3条抢劫罪的犯罪构成要件,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请求贵局立案侦查,依法追究谢丽的刑事责任,维护社会正常秩序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此 致

xxxxx公安局

申请人:

年 月 日

立案申请书【篇3】

申请人:** 男,出生年月,汉族,原石家庄博柯特包装有限公司润滑油合伙经营人。

被申请人:**,男,出生年月,汉族,石家庄博柯特包装公司法人、润滑油合伙人。

申请事项

对被申请人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和职务侵占的犯罪行为予以立案查处。

事实与理由

20xx年4月份,我与段新利、杜志峰合伙利用段新利注册的“石家庄博科特包装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经营润滑油生意,协议签订每人出资三万元,收益和亏损三方共有。签订协议后,三人开始合伙经营,,在经营当中杜志峰投资1.5万元外其余两人均已投够上述金额。

合伙期间经营一直处于赢利状态,但由于合伙经营由段新利牵头,且段新利作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独揽企业财务大权,其私欲不断膨胀,存在大量损害公司利益的违法行为。我多次提出退伙要求,并要求在退伙前对合伙财产进行核算,但段新利和杜志峰只同意对小部分合伙财产核算确认,且拒绝我了解公司的经营状

况及查看财务账薄。经初步估计,我们合伙经营期间的石家庄博科特包装有限公司净资产,若核算后应当退还我财产份额。

我认为,段新利和杜志峰故意隐瞒公司的财务状况及提供虚假的财务资料,已对我造成八万余元的严重经济损失,应以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追究二人的刑事责任。

另外,段新利和杜志峰故意编造公司亏损的事实,背着我将公司库存及公司固定资产私自卖掉,并将所卖公司财产的所得非法占为己有,严重侵害了公司的利益,应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其法律责任。

根据以上事实和理由,被申请人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的第一百六十一条和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请予以立案查处。

此致

石家庄市公安局裕华区分局

应经济侦查大队赵队的要求本人后附说明(2页)本人申请与民事法庭无关和申请的证据提交法院的望调查。

申请人:**

应裕华区赵队的要求现提供如下证据:

一、 证明本案的申请与民事法庭的案件没有关系

A、民事诉讼状中段新利以本人拿货款10万余元将我本人告上法庭,(可到裕华区人民法院调取,现附件一民事诉讼状复印件一份共计2页)

B、本人申请刑事立案的申请事项

对被申请人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和职务侵占的犯罪行为予以立案查处。

第二项:形成事实部分顾提出此申请

1、 公司本已盈利而被申请人以账本丢失为由,故作亏损隐瞒了事实之真相附件有公司提供的书面材料为证可到裕华区人民法院进行调取。证据来源公司兑账时提供的凭证有本人照相后,经本人核算仍有7吨多货价值7万多元没有上账。被上诉人均认可在法庭上。(裕华区法院调取)

2、 被申请人在法庭中均已承认已将库存卖掉在中院承认卖掉金额为1万元事实。(中级人民法院可掉取。)

3、 A、录音心证据中本人曾提出要求出示资产负债表均未实现遭到了辱骂和威胁,已提交裕华区法院证据中133页录音稿中赵建斌(会计)的对话。(裕华区人民法院可调取)

B、已盘库拒不出示书面材料及数据有录音为证。已提交裕华区人民法院法院。(裕华区法院可掉去录音可证实)

C、李春雷的证明拒不出示审计报告(裕华区人民法院可调取证明)中级人民法院可调取录音稿,庭审笔录中也已承认。

4、 掩盖事实真相,修改证据使真相扭曲将我告上法庭:在录音中和在裕华区法院都证实了凭证进行了修改,见到了原件。可到裕华区人民法院(裕华区法院可调取).

5、 这些条的来源在法庭中已经证实有杜志峰证明为证,提交裕华区人民法院(裕华区法院可调取)

6、 有实际销售情况拒不上账和局部承认的本人已提交中级人民法院(可调取)

综合上诉顾本人提出申请立案请求。本人自第一次申请立案以来这是第五次用时将近5个月,望贵单位视情况而定!

立案申请书【篇4】

申请人:xx有限公司清算组

地址:山西介休市三佳乡温村石河桥东

法定代表人:冯治强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

请求介休市人民检察院依法行使监督权,责令山西介休市公安局三佳派出所对介休市国鑫煤化有限公司财产及财物被爆炸、毁坏、聚众哄抢一案立案侦查,并找出真凶,将之绳之于法。

事实和理由:

20xx年,冯治强、冯治力、冯志刚共同出资成立了介休市国鑫煤化有限公司,公司位于三佳乡温村。占地51亩,建筑面积达2265.96平方米,内有价值逾百万元的变电室、160k瓦变压器、磅房、砖、砂、钢材、水泥(标号425)、石子、办公桌椅、档案柜、保险柜、帐册、公司印章等财产。20xx年2月18日下午3时许,一伙人在4台装载机的的配合下,炸毁、损毁了我公司的建筑物等固定设施,哄抢了我公司的价值超百万元的动产。冯治强、冯治力闻讯后立即报案,但张剑副所长、强指导、燕小强等警官到场后,眼睁睁地看着我们的财产被毁、被抢而未采取任何措施。事发后不久,我公司的土地也被人强行霸占,公司的10000平米碎石硬化地面以及近3000平米水泥硬化地面被全部毁灭。我们多次向介休市公安局反映,要求公安局查出爆炸、抢劫、霸占真凶并绳之于法,得到的却是介休市公安局莫名其妙的不予立案的答复(介公不立字[20xx]2号、介公复字[20xx]1号)。

我们认为:

1、我们是于20xx年2月18日、3月31日、5月4日报的案,20xx年7月7日我们没有报案,介休市公安局的不予立案通知书所述报案时间与实际不符。

2、在报案材料中,我们要求追究相关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并未指明是三佳乡温村村委推倒厂房的,介休市公安局没有履行侦查的职责。

3、20xx年2月18日,毁损我公司财产的人员使用炸药炸毁我公司的固定资产,行为人涉嫌爆炸罪。损毁、哄抢我公司财产的组织者、参与者均涉嫌故意毁坏财物、聚众哄抢罪。这是在光天化日之下爆炸、毁坏财产哄抢财物的犯罪行为,介休市公安局却轻描淡写地认为不构成犯罪。为此,特向贵单位反映,敬请依法督促介休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以维护我公司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市人民检察院

xxx有限公司清算组

20xx年3月18日

立案申请书【篇5】

申请人:X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

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请求事项:

请求贵局依法对黄某的涉嫌职务侵占行为以及票据诈骗行为进行刑事立案侦查,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事实及理由:

2008年1月,黄某通过各种形式取得申请人XXXX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的信任并承包XXXXXXXX基础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开展相关业务。为防止黄某在开展业务过程出现任何有损我司或客户合法权益的情况,我司只授权“黄某在接受我司的委托下洽谈相关业务”,且在工商部门办理了工商登记(附:XX基础分公司企业工商登记资料)。然而,在前段时间,我司发现黄某在未经本公司授权委托情况下,一直私自以分公司的名义对外承揽打桩工程业务,并收取工程款。2008年12月5日,黄某携带所有收取的工程款潜逃。导致我司不仅没有收到应收的工程款,而且被众多材料供应商(如建华管桩等)追索管桩等材料的材料款(附:XXXX《管桩购销合同》)。据初步了解,黄某利用职务之便,将公司工程款非法据为己有的数额较多达数百万之巨。在上述事件发生后,申请人立即赶往分公司并对分公司的财产进行清点核算,经清点后发现:原我司交由分公司保管和使用价值人民币元的柴油锤桩机(桩机编号:)(附:《中山市柴油

锤桩机证》)已被黄某私自处理,所得款项也不知所踪。由上可见,黄某利用其为分公司负责人的职务便利将本属于我司的工程款非法占有,又利用保管和使用柴油锤桩机的便利将其非法处理并侵吞所有款项,且所涉的金额巨大。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黄某的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

除上述犯罪行为外,在2008年11月11日,黄某为骗取我司人民币48万元,故意以两张不能兑现的工商银行《业务委托书》【具体记载的信息为:委托人:中山市东凤镇祥有茶叶商行,委托付款金额均为:人民币48万元,编号为:、,委托日期为2008年12月15日、2008年12月22日】(附:工商银行《业务委托书》)作为担保的方式向我司借款,骗取我司向其出具了两张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支票(支票号为:12573XXX、135XXXX5),支票金额合计人民币48万元。同时,为了取得我司的信任,黄某还在支票的复印件上填写“到时资金入不了帐该责任由黄某承担”字样(附:农村信用合作社《支票》复印件)。然而,我司后来才发现《业务委托书》中的付款人中山市东凤镇祥有茶叶商行的实际经营者为黄某(商行的地址与黄某承包分公司的地址是相一致的),更令我司吃惊的是:中山市东凤镇祥有茶叶商行在2008年12月5日(即黄某携款潜逃的当日)已被被注销(附:XX市红盾信息网查询的XXXXXXXX商行的登记信息资料)。种种事实表明,黄某处心积虑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并故意在委托付款的时间前把中山市东凤镇祥有茶叶商行注销,其根本目的就是骗取我司的财物,且骗取我司的金额达到人民币48万元之巨。虽然我司现在尚未实际支付该款项,但上述收取上述两张支票的第三人已明确告知我司要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我司支付上述两张支票所记

载的支票金额。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的规定,黄某的行为已构成票据诈骗罪。

2008年12月19日,我司委托律师在市房管局查询黄某房产及土地资料时发现,黄某于2008年12月8日(即失去与黄某联系后的第三天)将仅有的一套房产抵押用于借款¥100万元,这更足以显示黄某潜逃的可能性。

综上所述,黄某的种种行为已表明其从一开始就以非法占有以及骗取我司财物的目的而承包我司的分公司,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分别构成职务侵占罪以及票据诈骗罪;另一方面,据了解:除我司外,黄某还以各种手段骗取其他人大量钱财,其主观的恶性以及社会危害性极其严重。故此,为维护我司的合法权益以及避免更多的受害人上当受骗,申请人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于2008年12月16日请求公安部门对黄某予以刑事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时至今日,公安机关仍未进行立案。无奈之下,我司只得向贵院提出立案申请,恳请贵院予以受理。

此致

XX市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XXXXXXXXXXX

日期:

立案申请书【篇6】

申请人:陈解中,男,汉族,1974年1月14日生,湖南省冷水江市三尖乡金塘村三组057号,身份证编号:432502197401146515。电话:13713867140或81068164。

被申请人:李梦华,男,原系深圳市宝安区西乡工业区深航公司汛达表业厂仓库管理员,故意伤害申请人陈解中致右手残废。

被申请人:林小姐(不清楚全名),女,系深圳市宝安区西乡工业区深航公司汛达表业厂老板。不同意报案,并故意放走被申请人李梦华。

请求事项:

1、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被申请人李梦华实施立案侦查;

2、以涉嫌包庇罪对被申请人林小姐实施立案侦查;

3、将立案侦查的有关材料复制一份供申请人向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于20xx年元月31日就职于汛达表业厂,担任六楼表带部生产与品质管理员。 20xx年3月27日下午14点40分左右,申请人因要求更换生产工具遭到仓库管理员即被申请人李梦华拒绝。申请人再三说明更换生产工具的原因,但仍然遭到李梦华拒绝。

在严重影响生产的情况下,申请人只好到写字楼给香港老板即被申请人林小姐打传呼汇报情况。林小姐通知二楼厂长谭风英速处理。

未等谭风英上六楼,李梦华即从4米远的距离跑过来,一边骂申请人是小人不该告他状,一边拿起台上的铲皮刀用力扔向申请人。铲皮刀落在台面上又反弹到地下。当申请人弯腰捡起铲皮刀正待厂长来处理时,李梦华即用双拳猛打申请人脸、胸部等部位,申请人只好用双手挡住脸部。谁知李梦华竟打到铲皮刀背部,致使刀刃重伤申请人右手。

同在六楼的邓美芝(女)与李维典(男)闻声迅速跑进写字楼劝阻,方避免更严重后果发生。李维典见申请人右手流血,即扶申请人到二楼,由厂部梁启余(男)和黄天生(男)送申请人到西乡人民医院治疗。

20xx年3月9日下午,被申请人林小姐与厂长一同到医院向申请人问事发经过。回厂后,林小姐即通知李梦华离厂。

令人不可思议的是:申请人、申请人的老婆及妻弟再三要求向公安机关报案,可林小姐非但不报案,而且还有意放走了李梦华。

在20xx年3月27日下午——20xx年3月29日下午这段长达两整天的时间里,厂方无论是报案还是派保安扭送李梦华归案,均是易如反掌之事。在林小姐通知李梦华走之前,李梦华仍在上班,如林小姐不有意放走李梦华,则李梦华不致跑掉。

为了打击犯罪,伸张正义,申请人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3条、第310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4条之规定,请求公安机关对被申请人李梦华、林小姐实施立案侦查。

此致

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

申请人:

20xx年5月 日

立案申请书【篇7】

申请人:X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X路西段。

法定代表人:李红旗,总经理。

申请事项

请求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依法追究涉嫌犯罪的XXX有限公司、XX等的刑事责任。

申请理由

XXX贷款有限公司诉XXX酒业有限公司、申请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已经立案受理,现正在审理过程中。经查,XXX酒业有限公司在借款之前,其公司股东已将全部股权质押六百万,而在借款合同到期后,不但没有归还借款,反而出资300万元与XXX有限公司成立了商丘市鑫芝强商贸有限公司,同时该公司法人王芝涉嫌在利用公司名义骗取100万元贷款后个人将该笔款项非法占有,根本不具备还款诚意。现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请求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依法追究涉嫌犯罪的XXX酒业有限公司、王芝等的刑事责任,请予准许。

此致

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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